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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寿松

[推荐]-闲看水浒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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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3: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闲看水浒全集!


几人是干净的,几人是安全的?
——闲看《水浒》之十六

《射雕英雄传》中,某次洪七公遇险,自己以为大限将至,把帮主的位置和打狗棒传给黄蓉后,告诉黄蓉就丐帮帮主大位时,这位衣着光鲜、家境优越、生活讲究的美娇娘可能忍受不了一种仪式——这仪式就是所有参加大会的乞丐人人向继任帮助吐一口唾沫。这种自唾其面,自污其身的仪式包含这个江湖中最大的帮会对自己位置的一种认知:帮主不管再牛,哪怕出身富户、武功盖世也是个叫花子头头,叫花子所承受的一切侮辱,帮主必须也有承受的诚意,否则就没有资格做帮主。这就是行规。
老鸨哪怕多少年已经不接客,但她和客人都知道自己原始积累阶段的所为,如果她再给别人大谈贞洁,只能叫人笑死。过去北京先农坛有一亩三分地,是由顺天府尹租给皇帝的,每年开春皇帝要前来假摸假样地扶着犁、赶着牛耕一番地,显示以农立国,自己是天下农民的头头。在政治场里,这样的“亲民秀”是必要的,这种秀为了博取的是相关阶层人士的认同。台湾的陈水扁曾经还放下“总统”的身段,去街上卖鱿鱼。不过“亲民秀”演得如何,人和人是有很大差别的。
《水浒》中的好汉们,都是以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为营生的,那么要入这一行自然也有“行规。”
林冲雪夜上梁山后,拿着柴进的介绍信去拜见王伦,嫉贤妒能的王伦想:“我却是个不及第的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里落草,续后宋万来,聚集这许多人马伴当。我又没十分本事,杜迁、宋万武艺也只平常。如今不争添了这个人,他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倘若被他识破我们手段,他须占强,我们如何迎敌?不若只是一怪,推却事故,发付他下山去便了,免致后患,只是柴进面上却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顾他不得。”
于是王伦给林冲出了一道“强盗资格考试”题:“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这京城里工作过的林武师,以为“投名状”无非是书面答题,“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为他解释什么叫“投名状”:“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王伦出这个难题,让想到梁山避难的林冲没有理由回绝,因为这个入门考试题符合强盗的职业特点。强盗做的是刀口上舔血、脑袋别在腰上的高风险、高产出职业,自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干这行必须要求上下同心,祸福共担,否则极易遭来倾覆之祸。那么做强盗,必定要有强盗的职业特点和从业要求,敢于心黑手辣,敢于滥杀无辜。有着精神洁癖,有着正常人道德观的人不但不能做一个彻底的强盗,也会使别的强盗怀疑你的忠诚。
林武师在入梁山之前,虽然也杀了陆虞侯、富安和差拨,但那是为了报自己的血海深仇,这种杀人行为在那个时代,可以被正常的道德观所容纳,在人格上,林冲还是干净的。可一旦杀了一个与你无冤无仇的过路人,你的手就沾了血,你在人格上不再干净,你回头无路,这个强盗便做定了。——施耐庵写林冲前两天空手而归,第三天遇见了杨志,两人交手不分胜负,最终王伦免了林冲的“投名状”。——耐庵此笔,非是图戏剧冲突,另有深意,下文再表。
这干强盗必须自己跳进脏水里,主动将一尺白布放到黑染缸里染黑的规矩,现在还存在。前两年湖南安乡的张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破获后,案件显示张君在招兵买马时依然采用王伦那样需“投名状”的考试方法,那些刚进团伙的人,张君命令他去杀一个人做“入场券”,这样一为了让他锻炼胆子,二则绝了他们的回头路。为什么俗语中说,贼船上来容易下来难。
《水浒》中许多人就是这样主动或者被动欠了血债,最后一条道走到黑的。李逵这种以杀人为乐、天生具有做强盗素质的人毕竟是少数。鲁达是一时暴怒杀了郑屠,不得已出家,因为野猪林里救了林冲,大相国寺里也呆不住了,最后落草为寇。武松本来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都头,因为老兄被害死不能昭雪,愤而杀人,然后一步步走向为寇的道路,杨志是失陷了生辰纲,回去不得。雷横死活不愿意入伙,就让李逵摔死了小衙内,让他没法在官府的势力范围内立足,最后也是不得已上梁山。从梁山主人上山的路径来看,大多数人但凡还有条退路,都很犹犹豫豫,包括老大宋江。
江湖上的人是不干净的,那么官府里的人呢?照样没办法独善其身。高俅以献媚宋徽宗起家,最后官至殿帅府太尉,这种媚上欺下的朝廷显贵,和童贯、蔡京是一丘之貉,自然没有干净的。而那些州县的地方官呢?照样如此。授受西门庆贿赂的阳谷县知县,利用权势开设“快活林娱乐公司”的张团练,陷害武松的张都监、将解珍、解宝关进死囚牢里的登州知府,以及收罗民脂民膏去为老丈人送礼的梁中书等等,哪一个不是贪官污吏。那么这些贪官们手下的小吏呢?除了孙定、叶孔目个别还固守良心底线的外,大多数是见钱眼开,为了金钱不惜伤天害理,为了个人利益根本不在乎法律尊严的小吏。这群人里面包括梁山的老大宋江以及他的心腹戴宗,还有施恩、蔡福、蔡庆等等。——大宋朝,真是从外到里,瓤子都坏了。在这样的酱缸里,坚守道德底线的人如果不同流合污,只能被排挤、被陷害、被边缘化。直至今日,许多贪污腐败的“窝案”一出来,烂掉的是一个个班子。难道是上天安排,让一帮贪官如此巧合地聚在一起么?非也,同一个班子里面,如果有一个人不贪污,别人是不安全的,必须想方设法也要把他拉下水。民谣不是说有“四大铁”么?“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前二者是基于共同的青春经历而结下的友谊,后二者完全是相同的利害关系,彼此结成了命运共同体。
在这个没几个人是干净的社会里,大家都有原罪,那么行事的规矩就是权力的比拚、阴谋的比拚、金钱的比拚,这样比下去没有绝对的胜利者,最后要分输赢,只有暴力解决一切。这样一个社会,没有谁有安全感。林冲作为一个禁军教头,不是寻常百姓,但作为军官的他在高太尉面前就是弱者,他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武松可以将害人的老虎打死,可以负责一个县的治安,可是不能为自己屈死的哥哥伸冤;施恩父子是个管监狱的官员,可以操纵别的囚犯之生死,但在张团练、张都监面前也是一只待宰的羔羊;柴进可以庇护许多犯罪的人,却照样拿着铁券保不住自己的老宅。在这样的社会里,施暴者和受虐者的角色可以互换,强者和弱者只是相对的。那些知县、知府甚至太尉、丞相、皇帝也没有多大的安全感。因为暴力的比拚是没有规则的,不确定因素太多,风险往往无法预测,就像抗洪时要防止的“管涌”一样,在看似平静的水面下,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有个“管涌”。失了生辰纲,知州担心自己被太师免官,只得给何观察下最后限期破案的通牒,何观察为了保住饭碗,履险去水泊被割了耳朵;西门庆能买通知县,却档不住武二郎自我执法;张观察、张团练、蒋门神合伙陷害武松,却想不到一家十几口被杀;高太尉也有被梁山俘虏的时候;即使是大宋王朝的 “Number one”道君皇帝,在戒备森严时去和李师师幽会,也没想到梁山贼就在旁边。
所以,我们看到的《水浒》社会,被人害的人往往又是害人者,昨日为台上之贵,今日为阶下之囚。《水浒》在写刘高陷害花荣一章的结尾用了两句诗:“生事事生君莫怨,害人人害汝休嗔。”这样的社会只可能是猴山,奉行的是丛林原则。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3: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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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常例”说“黑讼”与“黑牢”
——闲看《水浒》之十七

“常例”,从字面上理解,应当是常有的、大伙儿都明白的规矩。常例对应的是“特例”。
在《水浒》中,“常例”和“常例钱”出现过不止一次,对“常例钱”说得最明白的宋江因杀了阎婆惜被刺配江州后,用银子买通了牢中的牢子们,免受了一百杀威棒,为此差拨提醒了宋公明的那番话:“我前日和你说的那个节级常例人情,如何多日不使人送去与他?”宋江故意吊戴宗的胃口,静候他主动找自己。果然戴宗等不及了,大发雷霆:
只见牌头来报道:“节级下在这里了。正在厅上大发作,骂道:‘新到配军,如何不送常例钱来与我。’”可见,这对囚犯勒索钱财已经不用暗示,不用遮遮掩掩了,完全可以在“厅上”当着其他的同事咆哮索取。这份囚犯必须出的钱真正是“常例”,囚犯心知肚明,公人也将这份前算成自己合理的收入之内。吴思先生谈到中国古代有许多提不上桌面,但大家都遵循的“潜规则”,从“常例”这个词来看,用钱来运动官司已经不是“潜规则”,而是赤裸裸的“显规则”了。
一百二十回的《水浒》,写了许多官司,这些官司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一场官司是公正的,无一场官司不是受到权力和金钱的左右。司法的普遍不公,在《水浒》的世界里,已经成为“常例”。
《水浒》中最著名的官司,就是林冲“误入白虎堂”,被高太尉指控为要杀害本官。林冲为此蒙受不白之冤,最后不得不上了梁山。贺卫方先生几年前在《南方周末》发表过一篇文章,说到这场官司严重缺乏程序正义。贺先生说到林冲根本没有自己请律师、当堂和高太尉质证的机会,以现在的诉讼程序套大宋时代,显然失之天真。贺先生在另外一篇文章中谈到中国古代司法体制与西方相比的特殊性,如行政权与司法权集于一人之手、控辨双方不平等、有罪推定等等。一场官司打下来,没有程序上的公开,自然难以保证公正,输赢与否往往存于判决者的内心。那么这种极不科学的诉讼程序设计必然造成诉讼就是权力或金钱的角力,导致“黑讼”普遍存在。
林冲误入白虎堂后,是高太尉指控他企图行凶杀人。在这里他和高太尉是都是当事人,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权利上首先存在天然的不平等。高太尉既是诉讼中的当事人,又是裁判。开封府的府尹说:“他做下这般罪,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问他‘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怎周全得他?”这好比一位高官先以被害者的身份到法院告某人抢劫了他,然后又以领导的身份批示“从快从严查处”,那么这个人的命运可想而知。
在这种司法体制下,所有的人包括林冲的丈人张教头和鲠直的孔目孙定都明白,哪怕林冲冤情如山,也没有人能为林冲做“无罪辩护”,顶多在罪与刑的轻重方面做文章。那么面对高太尉这个当朝权贵,唯一能做的就是“以钱折刑”,保住林冲的性命。于是,林冲一被收押,“林冲的丈人张教头,亦来买上买下,使用财帛。” “以钱折刑”是“常例”,那么,另一方当事人,要陷害某人,使用金钱运动亦是“常例”。高太尉要在半路上使林冲非正常死亡,必须买通押送的公人董超、薛霸,不能因为自己是高官就一毛不拔,他也必须掏这个“常例钱”,遵循这样的规则。于是派陆虞侯给两位公人送了“十两”金子,并许诺事成后在追加十两,西门庆等人用毒药害死武大后,为了事情不被败露,第一件事便是使用金钱打点阳谷县衙门的上上下下,李固为吞并卢俊义家产,害死卢俊义,用的也是这招。张团练和张都监合伙陷害武松,“张都监连夜使人去对知府说了,押司孔目上下都使用了钱。”而施恩要挽救武松的性命,也只能如法炮制,而且付出的本钱必须比张都监更大才能有效果。“施恩将了一二百两银子,径投康节级。”康节级将这件案子的内幕全部告诉了施恩:“蒋门神躲在张团练家里,却央张团练买嘱这张都监,商量出这条计来。一应上下之人,都是蒋门神用贿赂,我们都接了他钱。”
最后张团练和施恩双方在诉讼期间,不断地向官府追加银两。知府知道张都监是收了张团练的银子,设计陷害武松的,心中对张都监很是不满:“你倒赚了银两,教我与你害人。”老于世故的知府才不当这冤大头,于是做了个折衷判决,均给双方一个面子,“脊杖二十,刺配恩州牢城,原盗赃物,给还本主。”——这真是活脱脱的一幕:“吃了原告吃被告”,还把人情做足。
《水浒》中不仅事关身家性命的刑事官司需要用“常例钱”运动,就是普通的治安与民事案件,亦需如此。
赤发鬼刘唐流窜到东溪村,找晁盖商量重大的犯罪活动时,睡在灵官殿里,被前来巡察的都头雷横等人抓住。刘唐生就一副做贼的样子,有重大违法犯罪的嫌疑,难怪被警惕性极高的巡警抓住,晁盖向雷横说刘唐是自己的外甥,开释了刘唐。——但晁盖不能凭自己的人脉、威望白白为刘唐开脱,“晁盖取出十两花银,送与雷横,说道:‘都头休嫌轻微,望赐笑留。’”这五两银子,要抵雷都头多长时间的薪水?难怪巡捕从古到今,都喜欢出去抓刘唐这些外地来的三无人员。
而解珍解宝与毛太公的争端完全是场民事纠纷,可官方因为受了毛太公的贿赂,公然介入民事纠纷。兄弟二人打死的老虎,滚进毛太公的庄园,毛太公为了贪功将大虫据为己有。诬陷解氏兄弟抢掳他家钱财。为小小的一件涉及猎物归属的民事案,毛太公要置二人于死地,而且办案的孔目竟然是毛太公的女婿——连起码的回避都没有。两人被押进死囚牢里,毛家用银子买通了节级包吉,图谋害死兄弟二人。
办案前,有宋江这样通风报信的押司;抓捕时,有如雷横、朱仝这样徇私舞弊,私放罪犯的都头;判案时,有开封府尹、阳谷知县、登州知府这样或迫于权势,或贪图金钱的混账法官;押送罪犯时,有董超、薛霸这样被钱财收买,半路谋害押犯的公人;自然进了囚牢,就有敲诈勒索的管营、节级、差拨等大小牢子。
从“黑讼”到“黑牢”,大宋司法权力在各个环节都成了“私器” 。
林冲刚到沧州牢城营内,老犯人就前来介绍“黑牢”行情:“此间管营、差拨,十分害人,只是要诈人财物,若有人情财物,送与他时,便觑的你好;若是无钱,将你撇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若得了人情,入门便不打你一百杀威棒,只说有病,把来寄下;若不得人情时,这一百棒,打得七死八活。”——我的理解,这管营是管理囚犯在大牢内部事务的小吏,差拨是管理罪犯大牢外的劳动改造,管营可以让你进土牢,差拨可以用强劳动来折磨你。送不送钱,罪犯的工种有很大的差别,是让你去搬石头,筛沙子,还是让你去食堂煮饭或者打扫卫生?林冲使了钱,便得了看守天王堂的轻松差使。而且这种“常例钱”是有固定价目的,众罪犯告诉林冲,管营和差拨一人给五两银子比较合适。
当差拨来见林冲,没看到给银子时,大骂:“你这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骨碎身,少间你便见功效。”当林冲拿出银子时,立刻换了一副面孔,看着林冲笑道:“林教头。我也闻你的好名字,端的是个好男子!想是高太尉陷害你了,虽然目下暂时受苦,久后必然发迹。”前踞后恭,何等之快!让见多识广的林教头感叹:“‘有钱可以通神’,此语不差”。从“好歹落在我手里”这句,可看出看守囚牢的公人理所当然地被手下的罪犯视为自己致富的资源。
对“黑牢”规则阐释最清楚的是武松刺配到孟州的那一节。武松如林冲一样被老犯人提醒他准备“常例钱”免受皮肉之苦,武松倔犟不听,众囚犯劝道:“好汉,休说这话!古人道:不怕官,只怕管,在人矮檐下,如何不低头。只是小心便好。”——这两句民谚至今还被中国人广泛使用,真是令人心寒。
有意思的是差拨见不到武松主动给他银子,前来训斥:“你也是安眉带眼的人,直须要我开口说?你是景阳岗打虎的好汉,阳谷县做都头,只道你晓事,如何这等不达时务?”这差拨简直在骂武松是他们“公人”队伍中的**,农村来、没见过世面的囚犯需要提醒尚可理解,你武松做过都头,想必当初也拿过“常例钱”,竟然需要提醒,太有损于队伍的整体形象了。
如果不是施恩为了利用武松这超级打手,赶走蒋门神,任凭武松是怎样的打虎英雄,虎落平阳,不出银子等待他的会是什么呢?武松后来问同室的囚犯:“怎的来结果我?”囚徒们告诉他:“他到晚,把两碗干黄仓米饭来与你吃了,趁饱带你去土牢里,把索子捆翻着,藁荐卷了你,塞了你七窍,颠倒竖在壁边,不消半个更次,便结果了你性命,这个唤做‘盆吊’。”“再有一样,也是把你来捆了,却把一个布袋,盛一袋黄沙,将来压在你身上,也不消一个更次,便是死的,这个唤做‘土布袋’。”——千年后读此段文字,依然毛骨悚然。鲁迅在一篇文章谈到《蜀碧》纪录张献忠等剥人皮之高超技巧,我们伟大的传统文化中,竟然有如此发达的酷刑。
随便留心一下过去和现在有关司法的民谣,就知道百姓认为司法不公正是常态,对司法机关失去了普遍信任。过去说:“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屈死不告状”、“官司一进门,两家都求人。”现在说:“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刑警队,案子没破先喝醉;交警队,站在马路害社会;治安队,赶走嫖客自己睡”等等,虽然偏激,但民间歌谣决非空穴来风。
司法腐败,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都可能存在。但在健康的社会里,司法腐败只能是“特例”,如果它成为“常例”,那就太可怕了。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3: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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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超、薛霸的象征意义:朝廷送人上梁山
——砍柴闲看水浒之十八

“逼上梁山”在中国民间已成了贩夫走卒望之皆能解其深意的成语,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使用率很高。这种语言学现象是中国社会的一种悲哀,由朝廷即公共权力驱民为贼成为一种历史规律和社会常态,人们见怪不怪。失去公正的官府、贪赃枉法的官吏似已成为老白姓对公权力世代相传的诠释,而“包拯”、“海瑞”这样的官场另类只是百姓在无边的漆黑中,自我安慰与期盼的一、两点星星。
朝廷一百零八将中,像李逵、阮氏兄弟这样天生具有当强盗的心思与潜能的人毕竟是少数,——他们做贼也是因为穷,认为世道不公平。大多数人是逼上梁山的。其中秦明、徐宁、朱仝等人是宋江、吴用用计骗上梁山的,可算成“胁裹从贼”。但宋江、吴用都是利用朝廷的昏庸、官吏的残暴、律法的被践踏,诱骗这些人上的梁山。归根到底都是朝廷送这些人上的梁山。
而两个微不足道的的公人——董超、薛霸成了朝廷送人上梁山的象征。当柴进受梁山之托,利诱并威胁蔡福、张孔目等人后,卢俊义保留住一条性命,被刺配三千里,负责押送的公人正好是当初押送林冲的董超、薛霸。《水浒传》中写道:“原来这董超、薛霸自从开封府做公人,押送林冲去沧州,路上害不得林冲,回来被高太尉寻事刺配北京。梁中书因见他两个能干,就留在留守司勾当。”
这段突然冒出来的闲笔文字实在是大有意趣。作为“公人”(即替公家办事掌握一定公权力的人)“害不得人”便是过错,要被另外一个更大的“公人”高太尉惩罚。这是一大讽刺,说明在那种制度下,公权力处处都被私人化了,在东京这朝廷的公权力属于高太尉,而在北京则属于梁中书。正如林冲误入白虎堂一案的当案孔目孙定所说的那样:“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这这种政治、司法环境中,秉公办事不枉法不害人的小吏不但难以晋升,而且会得罪将公权力据为私有的上司,像董超、薛霸这样能干的人,杀不得林冲并非本人有恻隐之心,而是实在害怕鲁智深的禅杖,——你总不能要求自己的下属舍弃自己的性命给自己办事吧。就这样的不得已苦衷依然没有得到高太尉的原谅,被从首都刺配到边境。
两个公人的“能干”又被梁中书看上了,让他担当押送卢俊义的使命,这次倒不是梁中书授意他结果卢俊义,而是李固用金条收买,托他在半路上杀死卢俊义,“揭取脸上金印回来表证,教我知道,每人再送五十两蒜条金与你。你们只动得一张文书,留守司房里,我自理会。”
李固的这番话证明了司法黑暗之可怕。罪犯甚至嫌疑人只要进了官府之门,已无任何权利保障,生杀予夺已操纵于任何一个办案人的手中。——办案小吏有这样的非“法授”的权力,难怪小吏表面上社会地位不高,收入不高依然有许多人包括宋江这样的枭雄趋之若骛。而且董超、薛霸们这种枉法害人的行为,其风险远远大于成本。“你们只动得一张文书,留守司房里,我自理会。”
据李固这话,我们可以猜测如果不是燕小乙及时出手相救,而是在树林里顺利了结卢俊义性命,两人回去后会得到李固给的一笔巨款。那么如何解释卢俊义的死呢?“只动得一张文书”便可,可以想象两人签署的卢大员外意外死亡的文书是些什么内容,要么说看守不慎,卢俊义害怕刺配之苦,不堪妻子管家的背叛撞树自杀;要么说卢俊义突发心脏病或染上风寒而病亡。留守司房里,自有李固拿钱打点,去验尸的孔目肯定会被收买,出具的证明亦是:死者原来就有心脏病史,因劳累、激愤突然发病,抢救不及时而死。董超、薛霸顶多自己在梁中书面前轻描淡写检讨一番,不久又会押送另一个卢俊义上路,准备收取另外一笔巨款。而在林冲案中,如果野猪林中顺利杀林,可能连“一张文书”都不用准备,那可是替当朝太尉、皇帝的红人办事,风险更小,收益更大,也许从此被太尉垂青而青云直上。
自杀或暴病而亡,这样古老而有用的开脱理由,从古至今任由公人们选用。风险这样的低,好处这样的多。如果你是董超、薛霸,你能拒绝这样的诱惑吗?至于野猪林里花和尚救了林冲,结果卢俊义之前,两个公人被燕青用箭射死,只是文学家们杜撰出来的小概率事件,符合老百姓的阅读心理而已。在现实中这种概率小得不能再小。
由于在这样的司法环境中浸染日久,董超、薛霸并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伤天害理。大多数人都这样做,而且这样做或是上司授意,或可以意外得财。——在具体的上峰命令、金条和虚幻的道德法律之间,开始也许会存在着一种心理冲突,是选择利益还是公道正义?可普遍的司法黑暗吞噬了一切,枉法得利而守法得咎,能奢望司法伦理对公人们起作用吗?随着时光的流逝,当新公人锻炼成老公人时,选择迎合上司或获取金钱变成了一种下意识的行为,行为之前根本没有了心理冲突。
当陆谦受高太尉之托,送十两金子给董、薛二人。当时董超对陆谦说道:“却怕使不得,开封府公文,只教解活得去,却不曾叫结果了他。亦且本人年纪又不高大,如何作得这缘故?倘有些兜搭。恐不方便。”这董超还像个新警察,此时或许还有心理冲突,要么完全在做风险分析。——为了十两金子结果了林冲对自己的风险有多大?他知道林冲这样年轻的武官,身体健壮报一个暴病而亡的理由难以搪塞过去。
可薛霸比他更谙官场规则。他对董超说:“老董,你听我说。高太尉便叫你我死,也只得依他。莫说使这官人又送金子与俺。你不要多说,与你分了罢,落得做人情,日后也有照顾俺处。前头有的是大松林,猛恶去处,不拣怎的,与他结果了罢。”薛霸的账比董超算得精,董超的顾虑他当然也理解,但他看到更高一层的规则,像高太尉这样的权贵要办的事没有多大风险,不合常理的理由照样没人敢公开质疑,那么林冲是否年轻力壮,暴病而亡是否能经得起考问无关紧要,关键是不但不能得罪高太尉,还要积极表现,趁机攀上这棵大树。
陆谦直夸薛霸爽快,并答应事成之后再给金子,并要求揭了林冲脸上的金印做凭证。在李固托他俩害卢俊义,也是先给两锭大银做定金,办完事后也以卢俊义脸上金印为凭据,再追加每人五十两金子。
从林、卢两案中幕后的交易可以看出,官场的枉法在当时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程序与规则,一如雇用黑社会报复别人一样,从残害肢体到杀人,都有一个不成文但普遍遵循的价格,先付定金,完成委托再付余款,参与人如何分肥和分担风险、如何验证结果等等都有了法则。——李固要害卢俊义,需要给每人五十两金子和两锭大银,而高太尉给他俩的钱少得多。并非林冲的性命比卢大员外贱,而是高太尉的掌握的权力冲抵了李固的金钱,权力在这种对比中可看出它完全可以货币化。
到了二人押送卢俊义时,经过官场沉浮与历炼,董超变得和薛霸一样成熟了。当卢俊义哀求再过一天上路时,薛霸骂道:“你便闭了这鸟嘴!老爷自晦气,撞着你这穷神!沙门岛来回六千里有余,费多少盘缠!你又没一文,叫我们如何布摆。”即使李固不贿赂二人,就冲卢俊义无钱送给二人,一路都可能九死一生。联想到宋江到了江州银子开路,武松杀人潘金莲、西门庆后被刺配一路把别人送给自己的银子让押送的公人任意使用,两人均享受“贵宾待遇”,可见罪犯有没有银子所受的待遇大不一样。从薛霸的话中,我疑心当时由当事人出办案经费已很正常,否则费公家的盘缠,他心疼什么?
而董超骂得比薛霸还恶毒:“你这财主们,闲常一毛不拔。今日天开眼,报应得快。”在害卢俊义时,薛霸动手,董超在外面放哨。薛霸在实施杀人行为之前,讲了一番为自己开脱的理由:“你休怪我两个。你家主管李固,教我们路上结果你。便是沙门岛也是死,不如及早打发了!你阴司地府,不要怨我们,明年今日是你周年。”
这些公家人的心态与人生哲学和黑社会的何等相似!杀人已不是罪恶,而是遵循“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交易规则,如此枉法残暴,如此的用权力谋私在公门中已成为不需要道德和法律约束的“准职业化”行为,就如京剧《苏三起解》中那个押送苏三妹妹的衙役说的:“说公道,道公道;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我们的传统政治中,公道就是这样的软泥,公人们任意捏这块泥团便不需要有负罪感。那么官府和黑社会还有什么区别?
金圣叹评点董超、薛霸押送卢俊义时说:“林冲者山泊之始,卢俊义者山泊之终,一始一终,都用董超、薛霸作关锁,笔墨奇逸之甚。”第一个被逼上梁山的林冲和最后一个逼上梁山的卢俊义都是社会精英,一个是勤勉敬业的禁军教官,一个是本分守法的富翁,他们没得理由去做强盗。可官府中的人用权力或因收受贿赂陷害他们,使他们做良民而不可得。
金圣叹只看到了施耐庵的“笔墨奇逸”,而我认为施氏用董、薛二人押送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逼上梁山的人,不仅仅为了增加戏剧效果,而是匠心所在。董超、薛霸正是纲纪坍塌、律法残败、官吏昏庸贪墨的朝廷象征,这一始一终上梁山都是董超、薛霸押送,便说明所有被迫做贼的都是朝廷送上山的。
董超、薛霸固然是恶吏,死有余辜。可这恶吏是怎样炼成的?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3: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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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宗和燕青做间谍水平之比较
——闲看《水浒》之十九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梁山泊队伍中,第一大间谍头子就是“神行太保”戴宗。
《忠义堂石碣受天文 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中,戴宗排名在三十六天罡中第第二十名,不仅排在黑旋风李逵之前,也排在最早参加革命,和晁天王一起智取生辰纲的刘唐、阮氏三兄弟之前。在业务分工中,充当了“总探声息头领”,带领另四名有刺探情报天赋的乐和、时迁、段景住、白胜,专司情报收集工作。
从古至今,一个军事集团的存在,情报工作的地位无论如何估计都不过份,血雨腥风的征伐之间,总是伴随着重重的谍影。因此,负责情报工作的多是非常能干与忠诚的,如千年后戴宗的另一个同宗,老蒋手下的“军统头子”戴笠。
而戴宗,除了会“插着两个纸马”,能日行一千的神行术,再加上一些察言观色的小聪明符合打探情报的基本要求外,在水浒一百零八将里面,他并不是最佳间谍头子的人选。我们可以在江州宋江题写反诗后,从他的作为看出他在做间谍方面的缺陷。
蔡九让戴宗传信给自己的老爸、当朝太师蔡京,请示如何对宋江的处理。在梁山专门坐探情报的朱贵酒店休息时,被朱贵用放了麻药的酒菜轻轻松松的放倒,随即搜出他携带的蔡九家信和奉送给父亲的礼物。——这就是后来总司梁山情报工作的戴院长初出江湖的“处女秀”,演得如此窝囊,这样的低级错误连时迁、乐和恐怕都不会犯,武松在十字坡酒店都那样机警。
在萧让、金大坚伪造蔡京的回信和印鉴被黄文炳识破后,蔡九将戴宗唤来盘问:“我正连日事忙,未曾问得你个仔细。你前日与我去京师,那座门入去?”“我家府里门前,谁接着你?留你在那里歇?”“你见我府里那个门子,却是多少年纪?或是黑瘦也白净肥胖?长大也是矮小?有须的也是无须的?”
戴宗的回答破绽百出。“小人到东京时,那日天色晚了,不知唤做什么门。”“小人到府前寻见一个门子,接了书入去。少刻,门子出来,交收了信笼,着小人自去寻客店歇了。次日早五更去府门前伺候时,只见那门子回书出来。小人怕误了日期,那里敢再问备细。”“小人到府里时,天色黑了,次早回时,又是五更时候,天色昏暗。不十分看得仔细,只觉不怎么长,中等身材,敢是有些秩序髭须。”这番谎言,不要说让在蔡府中长大的知府容易识破,就是在和蔡府没有多少瓜葛的人面前,也经不起推敲。
作为一个小吏,戴宗在市井人物中,算得上言语乖觉、办事利落。可这位能哄骗一般人物、能敲诈罪犯财物的戴院长,却对都城一无所知,太不应该。东京作为巍巍帝都,有哪几个门,从江州去应该从哪座城门进去。这是打探情报者必须具备的常识,就算戴宗因为事情急迫带着假书信来见蔡九,也应该从其他渠道了解京城和蔡府的大概情况。大宋的都城和大宋的权相,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应当不困难。戴宗连这个准备工作都没能做,可见并不是个办大事的人。撒谎时更见得他见识浅陋,如井底之蛙。
他把赫赫相府描绘成一个门可罗雀的寒儒的住宅。到府前需“寻”一个门子,这说明蔡府门前冷落鞍马稀,两次接触的都是同一个门子,蔡府的排场还不如一个知府;公子派人来送书,并非一般官员来送礼,就简单地接了书信礼物,让公子的手下自己去找旅馆,于常规不合。要知道当时蔡京权势熏天,前来走门子的各地官员多如牛毛,相府办事的家人不但人数众多,而且分工细致、等级森严。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想到,而这位戴院长却将京城相府当成江州的土财主。
既然戴宗才智能力并不出众,为何能充当情报间谍头子这一重要职务。唯一的解释:他是梁山泊的老大宋江第一心腹。梁山泊在宣传上自称“忠义”,但一帮人物的出身形形色色,社会背景复杂,更兼几个山头的人合并在一起,宋江没有绝对的驾驭之把握。那么负责情报工作的人不但关系到这个集团的安危,更关系到集团领导人个人权力的稳固。纵观《水浒》人物,前期随晁盖上山和王伦旧部,宋江显然不能托以大事,(吴用主动改变立场,但是军师一样的角色,负责的必是全盘军事工作)后来上山的卢俊义和二龙山、少华山、桃花山人马,和宋江更类似一种“联盟”关系。真正算作宋江心腹的,只有两个:江州大牢里对他备加关照的戴宗和李逵。李逵这个有顽童性格的武夫,是个天真的奴才,自然只能做宋江的第一打手。而戴宗从跟随宋江开始,就特别能理解主人心思、能自动维护主子权威,是个自觉自愿的奴才,情治大权,不交给他交给谁?古今中外,负责情治工作的人总是主子最信任的,如戴笠虽然死的时候才是个中将,但是老蒋的老乡加门生,在老蒋尚未取得绝对权威时,戴笠已经是老蒋的马仔了。——奴才识主公,是门学问也是场赌博,江州的风云机会让戴宗结识宋江,戴宗就决心跟下去,果然后来投桃报李。而刘唐是晁盖的第一心腹,当他打听到梁中书将送一笔生日礼物给他的老丈人蔡京,然后想到要送“一笔大富贵”给晁保正,作为见面之礼,当被雷横等衙役抓获时,晁盖慌称刘唐是自己多年未曾谋面的外甥给予了开脱。可惜刘唐所托非人,晁盖一死他就没人照应了。
在权力场中,自保和显达的学问复杂而又简单,那就是:要跟对人。
后来征方腊时,依然是柴进和燕青,潜入方腊内部,取得了方腊的信任。柴进被招为驸马,燕青被封为奉尉。成为攻占方腊清溪洞的“第五纵队”。
燕青接近李师师那番表演更显露小乙哥过人的机灵。当老鸨问他:“小哥高姓?”燕青答道:“老娘忘了,小人是张乙的儿子张闲便是,从小在外,今日方归。”——这小乙哥,天生一个白相人的模样,再加上“世上张姓李姓王姓的最多”,这开勾栏瓦肆的老鸨,引来送往,阅人无数,哪能把每一个人记得清清楚楚?这老鸨的熟客中,自然有姓张的客人,于是说:“你不是太平桥下小张闲么?你那里去了,许多时不来?”这燕青当然顺杆往上爬,套住了老鸨,便顺利见到了李师师。如果是戴院长前来,那个作派,加上说一口江西话,甭说见李师师,估计城门都难以进去。
体现燕青自间谍全面素质的还在后面。当李逵元夜闹了东京后,燕青等人的身份已经暴露,但为了受招安,必须见到大宋朝的皇帝,燕青此时履险而去,可见他的胆量,也能见他的自信。“如今小弟多把些金珠去那里(李师师)那里入肩,枕头上关节最快。小弟可长可短,见机而作。”燕青非常了解李师师这样的欢场女子,而且也认定在专制的社会里,枕头风比什么都重要。
然而由于燕青并非宋江的心腹,宋江不能信任他,说了句:“贤弟此去,须担干系。”戴宗立马主动请缨,陪伴燕青去东京。——戴宗此时的使命,便是替宋江监视燕青。
此番进京,东京城自然加强了警戒,可燕小乙拿着假冒的公文,两下就骗过了守城的卫士。先是摆出开封府办事人员的威风训斥了门卫一顿,然后将假公文“劈面丢将去道”:“你看,这是开封府的公文不是?”吓得监门官对卫士喝道:“既是开封府公文,只管问他怎地?放他入去!”只有将狐假虎威的开封府公人演得逼真,才能轻易骗过监门官。
待到在此见到了李师师,燕青更是体现了一个职业间谍的优秀素 质,先是巧施“美男计”,迷住了李师师。等到李师师动了情后,为了不坏梁山泊的大事,拜李师师为干姐姐,堵住了师师的非分要求, 又不得罪李师师。——真牛,燕小乙。
可戴宗对燕青却是那样的不放心。当燕青向其讲述和李师师交往的情形后。戴宗说:“如此最好!只恐兄弟心猿意马,栓缚不定。”燕青道:“大丈夫处世,若为酒色而忘其本,此与禽兽何异?燕青但有此心,死于万剑之下!”戴宗有点难为情地说了句:“你我都是好汉,何必说誓!”燕青回答说:“如何不说誓,兄长必然生疑。”对宋江的多疑、戴宗的小人之心,燕青早就明镜似的了解,但为了梁山的兄弟,他情愿被怀疑,被监视。——好一个小乙兄弟。
真正促使皇帝了解梁山人的心态,最后顺利被招安的第一大功臣是燕青,但燕青此时未必真的愿意招安,而是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这才是真正的好间谍。因此燕青也是最清醒的,他早看出了兔死狗烹的下场。劝卢俊义隐居为凑效后,“收拾了一担金银珠宝挑着,竟不知投何处去了。”并给宋江留下一首诗:“雁序分飞自可惊,纳还官诰不求荣。身边自有君王赦,洒脱风尘过此生。”这样早留后路、全身而退的间谍,古今中外能有几人?而宋江的第一心腹戴宗,此时目睹兄弟们的惨死,也明白过来了,效仿了燕青,纳官不受。可惜没有燕青那样隐居江湖的准备,也没有燕青生存的本事,只得最后死在东岳庙里。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3: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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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的品牌和十字坡的规矩
——闲看《水浒》之二十

金圣叹非常推崇武松,他说:“武松者,天人也。”并解释道:“武松天人者,固具有鲁达之阔,林冲之毒,杨志之正,柴进之良,阮七之快,李逵之真,吴用之捷,花荣之雅,卢俊义之大,石秀之警者也。”
武二郎这样一个全能冠军,纵使千年之后亦让人邀想不已。然而世间大豪杰大英雄不亚于武二者不少,但大多埋没于乡间闾里,如武松这样名满天下者毕竟是凤毛麟角,为何武二能脱颖而出?这是因为武二有了品牌,——江湖的名号就是品牌。武松的最大品牌就是他是一位“超级打手”——既能打虎,也能打人。不仅力大无穷,武艺超群,而且心狠手辣。
杀人越多,这个品牌也就擦得越亮。
成就了武二的公关形象,自然是他那次喝了十八碗酒后,借酒壮胆,不知道天高地厚上了景阳岗,碰到那只大老虎然后将大虫打死。——这一打成名了。
应该说武松的成名是有着很大的偶然性的,能打死老虎的不只武松一人,后来李逵也砍死了伤害老母的四只老虎,——但那时李逵已经成名了,靠的是在江州劫法场时,两把板斧不论官民良莠随便乱杀的霸道。
武松的成名得其时,得其地,得其人。他上了景阳岗,风将酒吹醒后,看到官府的布告,心中也还是害怕,但因为曾在店家前夸过海口,只希望侥幸地通过险地。然而机缘巧合、风云际会,大虫真的出来了,武二不曾睡死,然后一顿拳脚收拾了老虎。如果就此下山,也没有武二的名声。恰好碰见了因除害不利的猎户,再加上老虎的恶名。——这位打虎英雄真的一夜成名。——那个时候的人也懂得包装,武二被披红戴绿地打扮起来,并坐轿巡游了阳谷城,在没有电视和报纸的时代,这也是炒作明星的最佳方式了。
所以成名得许多因素凑在一起。时下一些歌星、女作家一脱成名,也是因为在特定条件下,如果谁不认清局势,一味地一脱了之,除了展示那身肉外,只会落得东施郊颦的笑柄。
打死了害人无数的大虫,打虎英雄成了阳谷县甚至更广地区的“先进典型”,全县上下自然掀起了轰轰烈烈学习武松爱岗敬业的活动,县令大人的治下,出了这样的英雄,想必上峰非常欣赏其德政——以前猛虎伤人的事情就可以忽略不计了,这是中国典型的“坏事变成好事”。当然,在县令提升官声的时候,打虎英雄也不能白当,于是县令特批,特事特办,武二被招干,进了警察队伍,且一下子就做了众巡捕的领导——都头。
这位出身于江湖的刑警队长其实没多少法律意识,在哥哥武大被害死后,找知县申诉无门后,他马上想到的就是复仇。杀死了潘金莲和西门庆,此时的武松的本色就是“打手”
——哪怕他做了更大的官,他的品牌依然不变——超一流打手。
以后武松所有的遭遇都和他的打手品牌紧密相连,直到落草成为职业打手。
在被从轻发落,刺配孟州后,落入管监狱的施恩父子手中,不立马送钱给管教,按常规将吃皮肉之苦甚至丧命,然而他被监狱官员派人伺候得想大爷一样。何也?因为武松有着比勒索钱财更大的价值——他的伤害能力。施恩在快和林开“黄赌毒”一条龙的联合公司,却被另一位来头更大的官员夺取了。施恩必须找一个一流打手为自己出头,自己管辖的犯人正好这样一位打虎英雄,岂不是“盘活存量”?——据说现在一些监狱,也利用所管教的神通广大的犯人做生意,自然就如武松受到的贵宾待遇一样,这些犯人不但过得舒服,也有武松那样的“立功情节”,减刑是自然的。
于是,武松打走了蒋门神,他的超级打手地位带来了监狱中的特殊待遇,也带来了后来的祸端。张团练伙同张都监,陷害了他。最后大闹飞云浦,杀了两个公人并蒋门神两个徒弟,潜回到张都监家,杀死男女老少十五名,这位前都头已经完完全全是个嗜血杀手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一死!”尤其是他杀人之后,还不忘自己名震天下的品牌,在白粉墙上写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就如民国时期上海滩的“斧头帮”一样,杀人到一定的层次,决不会和蟊贼为伍,他们需要一次次证明自己不是浪得虚名。
超强杀人能力对朝廷而言,是犯罪,可在江湖上却是同道敬仰的“闪光点”。这一点在武松十字坡酒店遇见张青、孙二娘夫妇得到了充分的证明。
孙二娘早存害人之心,而做过缉盗抓贼的武松也早有提防。在武松故意挑逗母夜叉后,佯装中计让二娘着了道,准备狠扁她时,张青回来了向他求情。武松自报家名,张青得知是“景阳岗打虎的武都头”,纳头便拜。你看看,这品牌何其的闪亮!
一个人的处女秀是很重要的,关系到日后的江湖地位。鲁达初入汴梁,处女秀是“倒拔垂杨柳。”悟空是大闹龙宫。而关羽则是温酒斩华雄。
张青夫妇与武松消除误会后,江湖上的同志找到了共同语言。张青讲述了十字坡酒店的规矩:三种人不可害。张氏酒店的规矩定得很有意思:
“第一是云游僧道,他不曾受用过分了,又是出家的人.”“第二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们是冲州撞府,逢场作戏,陪了多少小心得来的钱物。若还结果了他,那厮们你我相传,去戏台上说得我等江湖上好汉不英雄”,“第三是各处犯罪流配的人,中间多有好汉在里头,切不可怀他。”
这家谋财害命的黑店,残暴得连过往的客商杀了后把人肉做包子馅卖钱,哪能有什么怜悯之心?他们所不杀的三种人都属于主流社会不齿的“边缘人”,一个是化外的出家人,以乞讨化缘为生,一是卖笑的妓女,一是罪犯。除了张青明说的原因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开黑店的张氏夫妇同样是“边缘人”,他和所说的三种人属于同一个命运共同体。因此他们同声共气,相互依托,有唇齿相依之感。
江湖、妓院、寺庙,相对朝廷所控制的社会,他们是疏离的,也是相对独立的,因此他们遵循者相通或相似的行事规则。自然,也有不少趋炎附势、巴结权贵的僧道和妓女,也有投靠朝廷的江湖败类。但总体而言,不合正常道德规范的“边缘人”,在这三种地方还有较大的空间。
所以,我们看到鲁达杀了人,唯一的出路就是五台山出家,然后自然而然做了草寇;李师师被徽宗宠幸,但决无三宫六院中那些妃子们的政治觉悟,他能对宋江、柴进、燕青这些强盗们抱以理解的同情,并将他们引见给皇帝。这位天下第一“二奶”如此仗义的根本原因是她行院的出身。
张青对武松的尊重,首先是因为将其看成同道,其次是武松超级杀人的品牌。——那个年月,做强盗也要做得出类拔萃、风风火火,所以梁山中的人,时迁爱偷鸡摸狗便在排行榜上地位很低。十字坡酒店定那样的规矩,亦是有自我保护、为以后留退路的考虑,保不定什么时候自己也会去寺院避祸,或者成了官府抓捕的罪犯。
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江湖上的强盗连这样的规矩也不守了。笔者曾经就采访过湖北一家寺庙,当地的黑社会不断敲诈八十多岁的老方丈。而专门在深夜抢劫从风月场所下班的“小姐”的团伙,屡屡见诸于报端。
咳!连十字坡的规矩都没有了,连妓女和僧人都不放过。一声长叹。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3: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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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水寿松在 2004/07/12 02:21pm 第 1 次编辑]

通吃一切的世俗权力
——闲看《水浒》之二十一

西谚曰:“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这说明西方人把宗教权力和世俗权力分得很清,虽然在中世纪,教廷和王室有过许多矛盾甚至战争,但两者从历史长河中看,基本上是河水不犯井水。两种权力的斗争没分成拜也很好地说明这句谚语。
可在人们没有普遍信仰的中国,情形却不一样,世俗权力在这里通吃一切,得罪朝廷,什么大德高僧、什么道长都没法混,宗教必须臣服在王权之下,才有生存的空间。《水浒》和《西游》的开篇几章便是很好的诠释。
《水浒》的楔子《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中,说到宋代嘉佑年间,天下瘟疫横行,洪太尉圣旨去江西道教名胜龙虎山去禳保民间瘟疫,洪太尉一意孤行,放走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流落凡尘,以至于在徽宗年间播乱山东。由朝廷显贵放出了造反派,金圣叹批曰是“乱自上作”之意。
洪太尉一定要掘开石碣,除了好奇外更重要的事要证明自己无可抗拒的官威,你越是不让他看,他越要看,如此才能证明自己作为钦差大臣的地位。在权力通吃一切的情况下,许多官员拍板决策就如洪太尉这样,完全凭个人意志,什么别人的诤言,什么多方衡量利弊,什么广泛征求意见,都是胡扯。开个矿是否引起地下水位下降,开垦荒地是否引起沙漠化,建个工厂是否污染环境,旧城改造是否损害文物,都不用过多考虑,就如洪太尉一样,我说“开石碣”就得“开石碣”,违令者收拾你的办法多的是。
至于若干年后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怎么办?那不是他们考虑的事情,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眼前的利益和自己的权威最重要,洪太尉犯了如此的弥天之错,也没有损失一根汗毛。“洪太尉在途中,分付众人,教把走妖魔一节,休说与外人知道,恐天子知而间责”。——封锁消息这是最管用的办法,果然瞒过了皇帝,“仁宗准奏,赏赐洪信,复还旧职。”不但没有受到惩罚,反而立功受奖。至于放出去的隐忧——那些个魔鬼,若干年后再兴风作浪时,洪太尉已经成了他们家族堂屋上摆着的灵位了。
《西游》写唐僧西去天竺取经的缘起的三个回目:《二将军宫门镇鬼 唐太宗地府还魂》、《还寿生唐王遵善果 度孤魂萧禹正空门》、《玄奘秉诚建大会 观音显像化金蝉》可与《水浒》的楔子参看,更能说明皇权大于天。
泾河龙王因为违反玉帝旨意,被天庭命令唐朝大臣魏徵去斩杀龙王,龙王向唐太宗李世民求情,世民答应。可再下围棋时魏徵以打瞌睡骗过了人间的领导,完成了上天领导交办的任务。龙王恨太宗失信,梦中来索命,吓死了李世民。
在李世民病危之际,魏徵利用人世间的权势,赤裸裸做好在阴间拉关系、托门子的准备。修书一封给丰都城的判官崔珏。这崔判官何许人也,在世时是大唐的礼部侍郎,哪有不买大唐皇帝的人情。唐太宗到了阴间,皇帝威风依然不减,崔珏跪在路旁称:“陛下,赦臣失误远迎之罪。”看过魏徵的信后,对太宗说:“又蒙他早晚照顾臣的子孙,今日既有书来,陛下宽心,微臣管送陛下还阳,重登玉阙。”这阴阳相隔还能官官相护。阎王爷的生死簿应当是天条,这天条可比玉皇要龙王降雨的命令还重要,因为他直接涉及人的阳寿几何?如果连这个都能用权力、用金钱收买,那么世间还有什么不能收买的?
就是生死簿这样阎王殿第一号法律文书,在权势和人情面前,判官崔珏都敢改动,将大唐皇帝贞观十三年亡改成“贞观三十三年亡”,平添了二十年阳寿,——这多出二十年的阳寿,对于君临天下的皇帝来说,重要性谁都明白。崔珏如此大胆难道不怕重蹈泾河龙王的覆辙么?可阎王爷也允许太宗还阳,看来连他都给收买了。唐太宗不是个小民而是人世间第一超级大国的皇帝,派小鬼去索他的命,怎能犯“提前二十年”的低级错误呢?这连个小鬼都能想到的问题。肯定是阎王爷心中明白却装糊涂,做个顺水人情。
在人世间赢了,到了阴间别人也难奈你河。玄武本门之变李世民杀了建成、元吉,到了阴间两人看到世民上前揪打。“幸有崔判官唤一青面獠牙鬼使,喝退了建成、元吉,太宗方得脱身而去。”这阳世间输给李世民哥俩,在阴间照样翻不了盘。难怪中国历史上宫廷政变多,胜王败寇,不管手段多么卑劣,赢了就有自然的合法性,到了阴曹地府都不用害怕。为了应付那些曾被李世民灭掉的各路豪杰,太宗在还阳的路上两手空空,能动用暂借积存在阴曹的十三。阴间银行的官员们一来怕皇帝的权势,二来不担心他的偿还能力,——以大唐帝国作担保,还怕还不起区区十三库金银?政府要来借钱,你敢不借,能不借么?
唐太宗为了感谢让自己多活二十年的天大人情,选拔了德才兼备的高僧玄奘去西天取经。——庄严神圣的西天求法,在小说家的笔下,确是这样因为这样世俗的原因。可见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少崇高感,少纯洁感。权力、金钱可以破坏游戏规则成为谁都见怪不怪的“潜规则”。
唐僧此时的取经,自然不是历史上的玄奘那种出于佛子那种不计个人安危、有“舍身伺虎”的宗教牺牲精神,而是“奉旨取经”,取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皇家的江山永固,皇帝延年益寿。和尚、道士首先是为朝廷服务的,才有发扬光大的可能。这种取经缘由的庸俗化,值得我们深思。
其实,在中国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真正独立于世俗权力之外的宗教权力和宗教空间。西方的清真寺、教堂能庇护得罪国王的人,——当然在关系到皇位稳固、政权存灭的大问题面前,国王有时也不遵循这一不成文规定。但不会像中国这样,一个太尉甚至一个县令都能决定一家道观、庙宇的命运。从古至今,宗教在中国除了为人世间草民们提供一个精神慰籍的天国外,更重要的功能是世俗的工具,不是成为皇帝统一天下的工具,如蒙元、满清尊藏传佛教;就是成为民间造反的动员工具,如黄巾起事、红巾起事、太平天国起事。因而,对于宗教,朝廷大多是十二分防备,如果不能完全控制它,就必须彻底摧毁它。西方可以国王、教皇各不相干,中国的皇帝则是受命于天,自己的权力不需要宗教界的人士来证明,皇帝本人不但是政统、法统的代言人,也是天道的代言人。所有的皇帝都自称天子,不像西方只有一个上帝耶和华的儿子耶稣,西方的国王也很少再干自称自己也是上帝之子的。只有到了东方,按照东方政治所依托的文化,那个说着客家话的广东人洪秀全才敢说自己是上帝的第二个儿子。是呀,中国的“天”,从三皇五帝开始,到末代皇帝溥仪,一口气下了几百个崽(中间也生了个闺女),就不许上帝再多生个儿子么?——我疑心这些在阳世间权力相替的父子、祖孙,都是“天”的儿子,到天庭怎样论辈分?
说到这,我明白为什么南京的鸡鸣寺至今感到荣耀的是梁武帝在那里舍身出家,为什么禅宗祖庭少林寺津津乐道的是“十三棍僧救唐王”?在世俗权力通吃一切的情况下,有什么理由指责佛门之人太功利,为“处级和尚”、“厅级和尚”的待遇争个不休呢?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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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歌谣与传言
——闲看《水浒》之二十二

在没有网络、没有广播电视、也没有报刊的古代,当政者比较在意民间的各种歌谣和流言。——因为这些看似无意、十分诙谐辛辣的歌谣、传言往往是民间情绪的真实表现。所以从周代开始,天子和诸侯命令那些没有儿女的孤寡老人,在采诗官的带领下,摇着木铎,深入到田间地头采集老百姓心口传唱的各种歌谣,以观民间风俗和执政的得失,套用现在的话,就是“了解舆情”。——那些孤寡老人,政府发给一定的报酬给养起来,大约可算作“以工代赈”。
因此,自古有点想法的人往往利用童谣、儿歌这种形式为自己造势,以显示自己是上天所命,来凡间有特殊使命的。——其实这些歌谣大多是不安分的文人制造的,因为简单易记、朗朗上口,好奇兼好玩的小孩儿一学就会,然后传唱甚广。而统治者视这些歌谣为“谶言”,十分重视。《三国》中的长安小孩唱着:“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想必是类似王允那样不满董卓老贼荒淫残暴的人而造出来的舆论攻势;明末流传“十八子当主神器”,大概也是闯王部下故意放出来的烟幕弹,如果正是上天所钟爱李闯的话,也不至于当了三十天大顺的皇帝就仓皇南窜,不知所终。据一位50来岁的阿叔回忆,50年代末,小孩们跳橡皮筋时唱一首儿歌:“天上下雨地上流,流来流去都姓刘”——当时姓刘的刚当上国家主席,后来有关部门的人还找到小孩们追问儿歌的源头。
水浒里最有名的一首儿歌是:“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纵横三十六,播乱在山东。”在宋江浔阳江头题写了反诗,被黄文炳举报后,知府蔡九开始本没有太在意。直到黄文炳提醒他:“相公不可小觑了他。恰才相公所言尊府恩相家书说小儿谣言,正应在本人的身上。”政治敏感性不强的纨绔子弟蔡九这才如梦方醒,下决心铲除这个不稳定因素。我猜测这歌谣大约也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宋公明策划好的“成名方案”,利用儿歌炒作自己,积累当老大的资本。所以他上梁山后,见到了晁盖,还不无得意地提到了这首儿歌,以是自己当首领的合法性比晁天王强。
水浒中最有名的传言就是有关宫闱密事——风流皇帝宋徽宗和东京城第一花魁李师师的“零距离”关系。皇帝是天下第一人,自然是级别最高的公众人物,被星斗小民们关注一言一行自然是很正常的事。可惜大宋不是美利坚,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关系仅仅登堂入室,还未到亲密无间,就被美国媒体紧紧咬住不方,全方位多角度地给予曝光,让身为地球上最有权势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像被脱光衣服一样,被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欣赏裸体。——这领导人当得真憋屈。大宋没有现代意义的新闻媒体,也没有现代意义的新闻自由,皇帝居九五之尊,权威不容亵渎。但“防民之口胜于防川”,只能通过口头传播这些事情。宋江和柴进、燕青等人化妆进入东京城走门子时,路过李师师所在的勾栏,看到“歌舞神仙女,风流花月魁”的“招商广告”时,问茶博士:“前面角妓是谁家?”茶博士道:“这是东京上厅行首,唤做李师师。”宋江道:“莫不是和今上打得热的。”茶博士道:“不可高声,耳目觉近。”
看来这风流皇帝宋徽宗和李师师的那点关系,在大宋朝已经成了“全地球人都知道”的公开秘密了,没准连契丹、西夏、大理、吐蕃这样的番国也许亦有所闻。而且像宋江这样想走二奶后门,以达天听的恐怕也不是少数。作为皇帝,虽有乾纲独断的权威,但禁不住悠悠之口议论自己的私事。大宋那么多人,你总不能派无数的小吏专门来监控这种传言吧。何况大宋朝许多像宋江、戴宗、雷横、朱仝这样与朝廷三心二意的小吏,没准还会加入传播皇帝风流故事的行列。
王怡兄曾经说过皇后具有公共属性,此话有道理。作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她必须满足男性子民们合理的心理活动,对权力和女人,皇帝和草民的期许没有什么质的的区别,因此对“御用产品”,大多数男人有种也想试一下的心理冲动。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心理学、社会学课题。就那么些并不符合现代饮食观念的红烧肉,因为某人吃过大家便争相品尝,那些为某人专门烧制的陶瓷因为打上某种文字,某人从未用过但尘封多年后,价格飙升。而女人是最重要的“御用产品”,让草民们“意淫”一下当然正常。在皇帝千方百计的打击“僭越”的高压下,这种“在场”的体验大多是想象。不过我觉得这位发明瘦金体的多才皇帝还算开明,自己宠幸过李师师后,并未为她建造别居,将其垄断,而是让她仍从事本职工作,在元宵佳节依然接客。不像别的皇帝,用过的东西必须放进纪念馆,作为“圣迹”草民只能远观而不可近玩。——凭这点我佩服这样最后葬送大好河山的皇帝的大度。
在历代奚落挖苦国君臭事的歌谣里,有两首最著名,尽管经过孔老二的“删诗”,依然存在《诗经》中流传至今。
这两首诗都产生在中原大地。 周朝的豫北有三个小国:邶、庸(加耳)和卫,他们都是商人的后代,在西部的后起部落周灭掉他们的中央王朝商以后,商的子民由于远远多于周人,不可能全部被杀掉。外部来的征服者只能采取殖民、同化、监视的办法,一点点确立新王朝的权威。遗民们要么被迁徙,如让他们去渤海附近;要么就这样被分成许多小国。
商人热情奔放、敢爱敢狠,所以才有纣王这样精力充沛、好美女醇酒的帝王,可是战斗力和掠夺性自然不如西部偏僻之地的周人,他们先丧失了自己的中央王朝,后来卫国又被北方来的狄人灭掉。
文化发达、崇尚人性的国家总打不过野蛮国家,这是中国的历史宿命。
尽管卫等三国尊重他们的敌人——周为天下共主,但他们还在顽固地保留自己的文化和民族性。在淇水之滨,他们无周人的男女之防,他们的年轻人开放活泼,他们在一种充满情欲的气息中恋爱、交合,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伦理道德。因此长期被服膺周礼的后代读书人垢病。
当时的魏宣公给自己的儿子ji(但立人加“及”)娶了个媳妇,看到自己的儿媳宣姜漂亮,便变了主意,自己纳之。——后来的李隆基搞了寿王的老婆、自己的儿媳杨太真用的也是这招。而这位公子及,又是宣公和自己父亲的侍姬夷姜私通所生。宣公这老爬灰死翘翘后,正当如狼似虎年华的宣姜又和宣公的庶子顽私通,生了五个儿女。你说这宣公,上搞庶母,下搞儿媳,他的儿子自然有乃父之风。——这关系够乱的。
在如此开放文化中长大的百姓也感觉过份,作了两首诗嘲笑他们。
一首是讽刺宣公爬灰的《新台》:
“新台有泚,河水渳渳。
嬿婉之求,籧篨不鲜。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
嬿婉之求,籧篨不殄。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
燕婉之求,得此戚施。”
翻译成现代白话文就是:
“新建的高尚住宅好漂亮,旁边的河水浩浩荡荡
本来嫁给儿子夫妇般配,癞蛤蟆公公夺去真流氓。
新建的楼房真是高大,旁边的河水东流哗哗。
本来是郎才女貌和和美美,可烂牛屎上把鲜花插。
渔网张开本向想等大鱼大虾,可钻进来的是只癞蛤蟆。
公子少女多么的匹配,可要陪伴这萎缩老头痛苦呀!”
讽刺宣姜和庶子私通的是《鄘风·墙有茨》:
墙有茨, 不可埽也 中冓之言, 不可道也。 所可道也, 言之丑也。
(墙上的蒺藜,扫不掉呀。 宫中的传言, 没法说呀。 若是说出来呀, 那可真是丑死啦 。)
当领导人真是很累,有点乱七八糟的事情,在当时信息不发达的春秋时代都闹得满城风雨。不过卫国这些国君和国母,比起宋徽宗和李师师,品位的差距不能以道里计。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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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孤独者的伟大友谊
——闲看水浒之二十三

金圣叹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业来,然琢削元气也不少。”
青年学者萧瀚说:林冲是一个具有人道主义的帅才。
我的一位妹妹说:嫁人就要嫁林冲这样。因为他懂得珍惜爱情、呵护妻子、对家庭负责。
他们说得都有道理。以三百年前的才子看来,林“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对自己的行为自始至终都非常清醒与理智,考虑问题太过于周全。如金圣叹这样的率性人看来,可佩服而不可亲,林不如鲁达之豁达,武松之豪迈、李逵之率真。作为一个现代人、一个学者来分析林冲,他最具备现代职业人的种种品格和素质。而作为一个女性,看待事物和分析人物往往凭感觉,但不得不承认,在复杂的理论和玄妙的分析面前,往往感觉是最准确的。林冲之所以应该生活在现代,而不是生活在千年前的大宋,是因为他的言行符合现代社会的种种规则。
如果林冲生活在现在,他也许会成为一个非常幸福和成功的中产阶级的一员。林冲的可爱,就在于“可靠”。他是一个可靠的丈夫,一个可靠的朋友,一个可靠的下属和同僚。他不会轻易动情,但一旦选择了某位女子他会为其一生负责;他一旦成为你的朋友,你可对他托付一切,别人可以出卖他而他不会出卖别人;对上司对同僚,他会永远抱一种有距离的尊重,他会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对这个集体负责对自己上司负责而不轻易涉及人事上的是是非非。
在《水浒》中,有两个孤独者:林冲和鲁达,他们俩的友谊超越世俗的功利,他们是一对真正达到精神默契的朋友。无论在官场还是在梁山,林冲不是普通的官吏,也不是寻常的匪。——在官场和匪窝,他都是一个异类,一个品行高洁的异类,一个不丧失独立精神、独立人格的异类。将林冲和鲁达相比,似乎他们是性格的两极:一人能忍,一人性急;一人精细一人豁达;一人温雅一人鲁莽。但他们却能成为最好的朋友,是因为他们是真正的伟男子,他们都有着包容三山五岳的胸怀,他们有着人世间最宝贵的“爱心”。
《水浒》中处处说“忠义”,但真正做到谋事忠,对友义的只有林冲和鲁达。宋江以下的众头领,互称兄弟。然而他们之间,大多并不是一种心心相通的、人格平等的朋友。要么是宋江与戴宗、李逵,卢俊义和燕青那样的主仆关系,要么是宋江和吴用、柴进等相互利用关系;更多的是李忠、周通这些为了自身安全而结成的利益“盟友”。
撇开一切世俗的尘埃,林、鲁友谊如高山上之白雪,如幽谷中之兰花,如云散雾开后的明月,那样超凡脱俗,那样美丽洁净。在草莽之中,竟有这样的伯牙与子期。
宋江第一次见武松,便说:“江湖上多闻说武二郎的名字,不期今日却在这里相会。多幸多幸。”过了数日,拿出来银子给武松做衣服,武松离开柴进家时,宋江相送数里,在此赠送银子。宋江第一次见李逵,就是替他还赌债。“贤弟但要银子使用,只顾来问我讨。今日既是明明输给她了,快把来还他。”然后请李逵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博得李逵的称赞:“真个好宋哥哥,人说不差了,便知做兄弟的性格。结拜了这位哥哥,也不枉了。”与其说这是交朋友,不如说是收买。——宋江能收买李逵这样的顽童,因为顽童往往一个玩具就能搞定,却未能收买住武松。
林冲与鲁智深相识,正值鲁飞舞禅杖,林冲喝彩道:“端的使得好。”两人刚结为朋友,就碰见了高衙内调戏林冲妻子。鲁智深立马要出拳相助,被能忍的林冲劝住。鲁达一见林冲妻子,立刻如林冲多年的兄弟一样,叫道:“阿嫂,休怪,莫要笑话。阿哥明日相会。”如此唐突,方显出鲁智深的坦荡真诚的性格,一见定交便如此。男女间有一见钟情的爱情,男人与男人之间,何尝没有一见如故的真友情?——王怡曾经说过鲁智深也许暗恋林冲妻子,我不敢否定这种猜测,但我更愿意认为这是鲁智深真将林冲视为兄长的缘故,便无过多的虚礼。
和陆虞侯这样的“朋友”相比,鲁智深更显出世上真朋友的稀缺。林冲误入白虎堂后,被刺配沧州,鲁智深千里暗中护送,直到林冲脱离险境为止。鲁智深在野猪林里那席话,至今读来泪满襟。
“兄弟,俺自从和你买刀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自从你受官司,俺又无处去救你。打听得你断配沧州,洒家在开封府前又寻不见,却听得人说,监在使臣房内。又见酒保道:‘店里一位官人寻说话。’以此洒家疑心,放你不下,恐这厮们路上害你,俺特地跟将来。见这两个撮鸟,带你入店里去,洒家也在那店里歇。夜间听得那厮两个做神做鬼,把滚汤赚了你脚。那时俺便要杀这两个撮鸟,却被客店里人多,恐防救了。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你五更里出门时,洒家先投奔这林子里来,等杀这厮两个撮鸟,他到来这里害你,正好杀这厮两个。”
此段话不仅可看出智深的多情多义,也可看出他的粗中有戏。这份情谊,直可动天地、泣鬼神,安能用“江湖义气”四字形容之?
从刺配路上,林、鲁一别,便关山万里,两人并未互通信息,可情谊决非时光和距离可以隔断的。直到第五十九回,众虎归水泊后,鲁智深问林冲:“洒家自与教头别后,无日不念阿嫂,近来有信息否?”王怡以此作为智深恋阿嫂的证据,我认为这正是智深作为朋友,深深理解林冲的缘故。他知道林冲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刺配之后,留妻子孤身在京,自然放心不下,问阿嫂近况实在是对朋友最大的关爱。而宋江害怕李逵再次造反,为了保住自己一身的名节不惜毒死李逵,这不是友谊而是最大的自私,他把李逵当成自己的私有物。
李白和杜甫,长安相识后,不久相别。天宝四年在山东得以短暂相见后,从此各自飘零,山高水远,可那份情谊,两人一生未能忘怀。杜甫流落秦州,当时李白从永王被流放。杜甫担心李白的安危:“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当李白死在当涂后,杜甫也是垂垂暮年,可对朋友的思念一点没有减弱。想起他和李白壮年时同游单父台的情景:“隔河忆长眺,青岁已摧颓。不及少年日,无复故人怀。”只有相知相得,才有这种历岁月而弥坚的友谊。——林、鲁的情谊可比之李、杜。
林、鲁两人,都具备大智慧和大慈悲。
林冲爱妻子、爱朋友、爱自己的职业,富有同情心。他是个优秀的军事教官,不但业务水平出众,而且没有野心,不与官场的大多数人同流合污。尽管他精细过人,但还是着了高太尉的道。高太尉、陆虞侯真是利用林冲忠于职守、同情弱者、热爱本职的“软肋”,才能诱骗他进了白虎堂。首先,高太尉派人装成落魄的江湖壮士卖刀,引起酷爱先进武器的职业军人林冲的同情。林冲买了刀后,又派人请林冲拿刀去给太尉观瞻,以服从为天职的林冲自然难以拒绝。饶是林冲如何才智过人,哪能想到人心如此歹毒。林冲被刺配后,为了妻子的安全与幸福,对丈人说:“只是林冲放心不下,枉自两相耽误。”并写了份休书:
“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为因身犯重罪,断配沧州,去后存亡不保。有妻张氏年少,情愿立此休书,任从改嫁,永无争执。委是自行自愿,即非相逼。恐后无凭,立此文约为照。”
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这就是真正的爱情,牺牲自己,替对方考虑。张氏嫁夫如此,死而无憾。如此真挚之情,却让造化嫉妒,正应了“情深不寿”那句话。
智深要杀董超、薛霸两个意欲害他的公人,他认为只是高太尉的指使,心生怜悯制止了智深;火并王伦,林冲为了梁山的大业,甘愿被吴用利用;晁盖死后,梁山群龙无首,又是林冲出面立主宋江代理老大的位置,避免了梁山的分裂。两次梁山发展最关键的时刻,都是林冲立了大功,而且不为私利,功成身退,低调行事。当王伦要他杀一个无辜的路人来做“投名状”时,走投无路的林冲一定心怀异常的悲痛,一个遵纪守法的朝廷军官,不得已上了梁山,还要滥杀无辜才能被土匪接纳,——必须在精神上自虐与自污方可为匪!对一个爱惜羽毛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后来他遇见了有着同样经历的杨志,两人不分胜负,“投名状”到底没有拿来。——这是施耐庵对这位真男子的爱护。林冲,即使落了草,至死他的品行是高洁的。
鲁智深一生孤单,却是个真正的“护花和尚”。他一生几次重大的转折,都和保护女人有关。武松、李逵只知道杀女人,而鲁智深却处处怜惜女人。听了金翠莲的哭诉后,一怒打死了镇关西,害得这位提辖不得不亡命他乡,最后当了和尚。从五台山往东京的路上,夜宿刘太公家,听到桃花山的周通强抢太公的女儿,便潜伏在女孩的闺房里,狠狠地教训了小霸王,最后让周通折箭立誓,不再骚扰刘家;在瓦官寺,伙同史进,将奸淫民女的崔道成、丘小乙杀死。流落江湖那么多年,一直牵挂阿嫂的人身安全。而智深救史进,也是女人引起的。贺太守抢了画匠王义的女儿“玉娇娘”,史进去刺杀太守被捉拿,智深再去救史进。对江湖上的朋友智深也是光风霁月。当他向史进、李忠借银子接济翠莲父女时,责怪李忠的不爽快,将二两银子丢还给李忠;在桃花山扁了周通。可当周通偷了呼延灼的宝马时,即将被青州的官兵攻破寨子,不得不求救于二龙山。周通还担心:“只恐和尚记当初之事,不肯来救。”李忠却了解智深:“不然!他是个直性的好人,使人到彼,必然亲引军来救我。”李忠虽然小气,但有知人之明。当他引兵去少华山,要去救史大郎时,朱武杀牛宰马要招待智深,平时嗜酒如命的智深却说:“史家兄弟不在这里,酒是一滴不吃!要便睡一夜,明日却去州里打死那厮罢。”“都是你这般性慢直娘贼,送了俺史家兄弟!只今性命在他人手里,还要饮酒细商!”——好一个可爱可敬可亲可信的“花和尚”!对于招安的下场,鲁智深也一直是异常的清醒。
只因智深心存真善,哪怕喝酒吃肉杀人放火,依然与佛法有缘。五台山的智真长老在几千吃斋念佛的沙门中间,独独看出智深深具慧根,非是赵员外推荐的缘故。当他在钱塘江畔坐化之前,自己写了一偈:“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人生真如大潮,起落一瞬间。无大智慧大慈悲的人,哪能这样拨云见日,心证三果呢?当年弘一法师知道自己即将脱离臭皮囊时,写了一封遗书给弟子刘质平,其中有一偈:“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儿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真友谊便是君子之交,真佛法,亦淡如清水。林冲、鲁智深这样的真汉子,如果生逢其时,完全可以建功于边廷,立千秋万世不朽之名;或者即使不能被重用,在一个正常的现代社会里,也能凭自己的本事、自己的品行赢得尊重,过着平常而幸福的中产阶级的生活。可惜他们生活在一个是非颠倒的社会,一个淘汰良民的社会,一个扼杀精英的社会,一个必须牺牲人性才能生存显达的社会。尤其像林冲,做一爱岗敬业的职业军官不可得,做一爱家护妻的好丈夫而不可得。他们要么想陆虞侯、富安那样,牺牲自己的良心,自己污辱自己的品行,巴结权贵以求显达;要么就只能去当杀人放火的草寇。没有中间的道路可让他们选择。这是林、鲁的悲哀,也是大宋的悲哀。
《水浒》中的人,只有林冲、鲁智深懂得友谊,也只有林冲、鲁智深懂得女人。他们注定是孤独而清醒的,无论在官场还是在江湖。他们是不幸的,好在两个孤独者之间还有一份弥足珍贵的友谊,可以彼此抚慰。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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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末路、小吏末路和贵族末路
——闲看水浒之二十四

《水浒》中有三个人对梁山水泊事业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无他三人,梁山将不成其为梁山,水泊亦将不成其为水泊。他们三人是林冲、柴进和宋江。林冲蒙冤上山,大多勤勉于山寨之事。唯有王伦不收留晁盖一伙人,晁盖被史文恭杀死后,在两次水泊事业最关键时刻,如山中之虎豹,静候多时,突然窜出用大智大勇奠定了梁山前期和后期的基业。而柴进是梁山事业真正的源头,先是有恩于王伦、杜迁、宋万等人,然后再介绍林冲上梁山,使梁山有了第一个关键人物,无柴进林冲不得上梁山,林冲不得上梁山,晁盖难以顺利做梁山老大;晁盖等不上梁山,后面宋江等人壮大梁山都是虚话。宋江更不用说,他为一百零八将之首,私放晁天王等人,广招各路豪杰上梁山,最后立主招安,可谓梁山事业系于一身。
这三人一为英雄,一为贵族,一为小吏。他们都是走投无路,不得已才上了梁山,散人上梁山的原因,上梁山之前的心态很值得对比。
和宋江、柴进相比,林冲是真是百分之百的冤屈。宋江私放劫生辰纲的江洋大盗,为灭口杀死了阎婆惜,本是弥天大罪,按律是死罪,幸亏他银子使得好才轻判个刺配江州。柴进则是被知府小舅子夺了叔叔的老宅,对小旋风来说,最可激愤的并不是一屋之失,而是太祖皇帝允诺的贵族特权,百年之后竟然被地方官和地方官的亲戚藐视、践踏,再说李逵冒冒失失杀死了段天锡,虽罪不致死但连带责任还是有的。唯有林冲,干干净净老老实实,无丝毫做奸犯科之情节,可衙内为自己的淫欲,悍然强夺命官之妻,顶天立地的好汉竟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对那个年代对男人来说,夺妻是最大的耻辱也是最大的权利侵害,他一忍再忍,最后连自己的生命都难以保全,无敌忍者突作怒目金刚,手刃仇家上了梁山。
因此和与早有自己小算盘的柴进、宋江相比,林冲上梁山最有悲壮色彩,这位忠心耿耿效忠朝廷的教头不得不做强盗,其内心之痛苦、煎熬、悲愤可想而知。在朱贵的店里,上梁山之前的林冲几碗酒下肚,想起前尘往事,想起去路漫漫,想起娇妻与深仇,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便在白粉壁上写下了八句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镇泰山东。”
一个“仗义”“朴忠”的英雄,不能万里觅封侯就罢了,可做一本份小官不可得,过平常日子不可得,黑暗的朝廷就是这样逼迫自己本应最依仗的精英来反对自己。这首诗不仅是林冲心思的写照,也是千百年来无数报国无门反遭迫害的英雄末路之写照,英雄走向末路,大宋也就该走向末路了。
宋江没有林冲的“朴忠”,林冲靠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安身立命,宋江则靠权谋,靠利用最流行的潜规则来博取最大的收益:金钱、名望,用得全是小吏的手段。林冲能交鲁智深这样的真好汉做朋友,也能帮助李小二这样“窃钩”的穷人,但把他放在宋江押司的位置上,碰到上司发文来追捕重大犯罪嫌疑人,他会像宋江那样泄露重大国家机密么?宋江那样做,是施恩于黑社会,是不折不扣的黑社会保护伞,这连一个公务员最起码的操守都不具备,何来“忠”?宋江作为郓城小吏,而利用权利金钱,收买各路边缘人,声闻于天下。——他的钱也来得蹊跷,因此萧瀚说他有“财产来历不明罪”重大嫌疑。从当小吏开始,他就做好随时和朝廷决裂的准备。光宗耀祖是男人正常的追求,但宋江选择的路径和林冲不一样,一用潜规则,一用显规则。因此他在江州题写的“反诗”,和林诗相比,风格不一样:
“自幼曾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这还不过瘾,再加上几句七言做解释:“他时若逐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宋江所表露的是一种怨气而非悲壮。林冲蒙冤那样重,想到的只是“威镇泰山东”,而非报复社会,而这位口口声声忠孝的宋押司却是要学黄巢,要血染浔阳江口。他如果真忠于国事,不但不会私放天王,也不会在流配的路上,劝诱和欺骗燕顺、王英、郑天寿、花荣、秦明等上梁山。——黄文炳看得一点不错,他早有造反之心,然后走“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老路,博取官爵。他上梁山是迟早的事情,题反诗事发只是导火索而已。因此和英雄末路相比,这个小吏的末路有点滑稽。先是装疯卖傻在屎尿坑里打滚,企图骗过官府。推上法场时,“宋江只把脚来跌,戴宗低了头只叹气。”被晁盖救了后,哭道:“哥哥!莫不是梦中相会?”
比起英雄和小吏的末路,贵族柴进的末路直叫人惋惜痛心。作为大周皇帝的嫡传子孙,有誓书铁券在手,对来自朝廷的伤害他有种自信。和“朴忠”的林冲、“权谋”的宋江比,他一直和现行的体制保持冷静的距离,作为让位于赵家的柴家后裔,他内心恐怕并不认为自己是大宋的臣民,因此“忠”对他没有意义,自然谋取高官对他也没有意义。他和大宋是一种“契约”关系,自己的祖先和皇帝的祖先订立了江山转让“合同”,按照合同赵家需给予补偿,补偿条款中便有“司法豁免权”一项,大宋对他而言,唯一应该做的就是“履约”。秦汉以降,郡县天下,贵族势力日渐凋零,特别是隋唐开科取士后,寒门与豪门一起参加科举考试,国家公共职务向全体百姓开放,没有了特权自然没有了贵族。到宋代,除了皇族恐怕异性贵族只有柴家了。因为在贵族和皇室只是名义上的君臣关系,更多的是一种盟约关系,贵族遵某姓为共主,贵族自己有独立的势力范围和很大的自治权。许倬云先生曾比喻,秦汉前天子和诸侯的关系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真正封建;秦汉以后皇帝和各地方政府是总公司和办事处的关系,办事处是没有独立法人地位的。
赵匡胤黄袍加身,从柴家那里得了皇位后,为了解决道统上的合法性难题,订立了赵、柴两家的合同。那么在宋朝初期,赵家或许还有种得位于孤儿寡母之手的道德内疚感,履约的积极性很高,通知天下时间一长,便具有自然的合法性,履约的约束也越来越弱。此时的柴进并非没有危机感。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崛起后,国与国之间征伐不已,各国贵族有朝不保夕之感,孟尝、平原、信陵、春申等战国四君子大批养士之风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柴进“养士”也是出于这种考虑,不管良莠都招集在门下,既周济林冲、宋江、武松那样的人,也养洪教头那样的人。“酒店里如有流配来的犯人,可叫他投我庄上来,我自资助他。”在奸臣当道、公器私用的北宋末期,繁华之中隐藏着极大的社会矛盾,过着优厚生活的柴进自然不能置身度外,“养士”以备不时之需,这也是贵族一种“自保”措施,大官积累财富攫取权力以获得安全感,小官巴结上司以求自保,祝家庄这样的地主自己练兵自保,小老百姓去当响马自保,柴进不能去作大官,也不愿意去当贼,最好的选择是“养士”。金圣叹评价说:“柴进无他长,只有好客一节。”“旋音去声,言其能旋恶物聚于一处故也。水泊之有众人也,则自林冲始也,而旋林冲入水泊,则柴进之力也。”——柴进旋林冲入水泊,只是无意插柳,他自己是不愿意放下贵族架子去当强盗的。
可这样一个连皇帝都许诺给司法豁免权的贵族子弟,在知府的小舅子眼里,完全是可以任意鱼肉的乡民。权力可以统吃一切,先朝订立的法律文书,在段天锡眼里,只是废纸一张,“便有誓书铁券,我也不怕。”当年让江山订立的合同,大宋政府完全可以违约了。——江山已经到了老赵家一百多年了。
林冲平时出阵,只是一职业军人奉命而为,无多话。攻打高唐州时,“头领林冲横八丈蛇矛,跃马出阵,厉声高叫:‘姓高的贼,块块出来。’”林冲主动出马,一为报柴进之恩,二是出于对高家的仇恨。迫使林冲、柴进两位梁山大功臣上山的为高俅兄弟,高俅才是梁山第一大功臣。
原本寄希望于赵官家遵守合同的贵族也不得不作了强盗,但他和林冲一样,毕竟有种情节,做不了彻底的强盗,但对大宋他决无宋江那样的奢望与天真,称病辞官回乡务农,得以善终——这是贵族的清醒。
英雄、小吏做了强盗,贵族也不得不做了强盗,大宋朝廷还能剩哪些人?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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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梁山公司被收购
——闲看《水浒》之二十五

我曾在上文提到梁山在寻求招安的过程中,并非是上下同心,里面有许多不同的声音。有些头领对此深深地怀疑与担忧,如深刻了解朝廷行事原则的林冲和卓有远见的李俊等;有些头领天生喜欢干杀人放火、喜欢自己支配自己不喜欢公司改变经营方式,如李逵等;有些头领原是另一拨强盗的领导人,不得已和梁山合并,如李逵武松等等。
有朋友看过后,提出一个疑问,除宋江几个人外,明确表示支持招安的并非占多数,为什么招安的基本政策得以顺利推行?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梁山如果是一家公司的话,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公司?它是如何经营的?它的高层职员乃至普通职员有没有股权?有多大的股权?
按照吴思先生的血酬定律,梁山从宋江而下,都是干着用生命博取生存资源的买卖,他们用自己的身家性命投资,获取的收益也就是血酬。许多人上梁山之前,都是个体经营者,为复仇或为生存杀人放火,但摆摊设点的小商贩们既要担心工商税务城管的骚扰,又降低不了经营成本很难扩大规模,经营的风险很大,于是想起了几人合伙。便有了四处开花的小公司。周通和李忠合伙,鲁智深、武松、杨志、张青、孙二娘等合伙,史进和朱武、陈达、杨春合伙,李俊、李立合伙,童威、童猛合伙,燕顺、王英、郑天寿合伙,樊瑞、项充、李衮合伙。他们有的是兄弟挡,有的是夫妻一起经营,有的是朋友合伙做买卖。普遍公司规模不大,那么产权也没必要那样明晰,尤其在草创阶段,大伙儿为了生存都拼命地干活,分红的时候不多,因此合伙者的矛盾并不突出。
在经营过程中,小公司发现自己的抗风险能力还是不行,短时间内也难以做强做大,必须和别的公司联合。那么被梁山这个大公司收购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自己公司被合并,原来的董事长总经理自然要丧失重大事情的决策权,因此稍稍有些规模的公司不到万不得已不走这一步,如鲁智深、杨志、武松他们,在青州知府慕容的咄咄逼人之势下,才投奔梁山以求自保;有的还不知天高地厚想吞并梁山,如总部设在芒砀山的樊瑞公司,两个公司一交手,感觉到和梁山的规模、实力差距不是一星半点,于是决定干脆被梁山收购得了。
众山英雄归水泊以后,梁山这家公司规模越来越大,管理层急剧膨胀。经营方式必须进行与时俱进的改革。在梁山初期,可视为董事长为晁盖,总经理为宋江。高级职员主要是三个来源,原来王伦旧部,晁盖生辰纲那派人马,宋江流配江州一路收罗的。管理人数不多,晁董宋总的配合还算默契,梁山的经营状况蒸蒸日上。晁盖死后,宋江集董事长、总经理两职于一身。梁山的生存、发展压力摆在了诸人的面前,当然承受最大压力的自然是宋江。
这家公司面前有三条路。一是彻底做大,将赵宋公司吞并,就如李逵所说的那样:“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却不好?不强似这个鸟水泊里!”要做到这一步必须具备天时地利人和,长于权谋,善审时度势的宋江觉得自己没有吞并赵宋这个超级大公司的能力。二是一直独立经营下去,这也有一定的困难,一要应对朝廷的征剿,二要养活越来越多的公司职员,而且公司上下对分红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固守于梁山,连李逵这个粗人也知道“鸟水泊”不是长呆的地方。梁山的后期一直为生存打拚,李逵这些只会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高级职员,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宋江几次主动出击,无论是打大名府还是打东平府,除营救卢俊义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卢家富有,两个地方粮草充足。如果经营方式没有大的变化,长此以往公司规模必然萎缩直至被吞并,三是将公司做到一定的规模后,以合理的价格被更大的公司收购。
宋江上梁山之初,甚至在此之前就瞅准了最后一种经营模式。因此他在收罗那些体制内的小吏、军官时,总是用公司最后的宏伟目标打动他们:“你们在赵宋公司只是个普通的业务员,来咱这里给你一个部门经理当当。反正公司做大了还会让老赵家收购,你不来才是傻瓜。”晁盖一死,宋江刚刚代理董事长,便发表了自己的施政方针,为被收购做组织和舆论上的准备。首先改“聚义厅”为“忠义堂”,宣示了公司的经营宗旨,再对各位高级职员进行重新分工。如此条理分明,自然是宋江在当老二时日日深思的方案,因此金圣叹讽刺道:“如此十三章,岂是临时猝办之言?前书谦让,后书分拨,以深表宋江之权诈也。”
宋江一方面拼命地从赵宋公司里挖人,使更多的人认同自己的经营理念,减少被收购的内部阻力;二是利用梁山产权不清晰的特点,剥夺了大多数职员的话语权,推行自己的理念。
尽管梁山的董事会成员达到了108员之多,但由于产权不明晰,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也不明确,最后由几个大股东说了算。直到梁山被招安,它还是个糊里糊涂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梁山归众兄弟们特别是108人所有,但具体到每个人,究竟拥有多少股权却是比糊涂帐。就如一个村办企业,理论上是全村村民集体所有,但处置权往往在村党支书、村委会主任的手里。在晁盖上山之前,宋万、杜迁、朱贵等人已经在这里经营多时,这块地皮能不能折合股权,如果能折合的话,这三位超级元老不至于没一人进三十六天罡,他们开拓梁山之功在生前从来没得到承认,基本丧失了话语权;那些如二龙山、少华山的小公司合并前,烧了自家的山寨,收拾所掠夺的金银财宝,带领喽罗们来梁山,他们的本金如何计算?由于所谓的“义气”,他们带资入伙被当然地视为自己本钱的处置权交给了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江,变成了沉默的大多数。只有二龙山这个规模较大的公司原领导表现得最激烈:我靠,老子好不容易积累点血本,全拿来投到你这个公司,你倒好拿着咱的血本去寻求被老赵家收购,早知如此我还不如直接找老赵家谈判呢?但宋江已经把董事会核心层的大多数人搞定了,像鲁智深、武松以及李逵也翻不起大浪来。
108将中大多数人都没有自由表达主张的权利,只能在董事会上被动地举起森林一般的手臂,那么众多的校尉、兵士的意见更不足论了,如果梁山能够民主到搞一个“全民公投”,梁山就不是梁山了。
于是,梁山公司按照宋江的安排,一步步寻求收购。宋老大和燕青等人化妆去找赵宋公司老总“二奶”李师师以及高级职员宿太尉,就是希望收购时出个好价钱;三败高太尉就是为了提升本公司的名望,显示本公司不俗的业绩,为谈判争取更有利的位置;扯圣旨偷御酒是因为最初收购方案出的价码太低。
应当说,赵宋公司给的收购条件并不算低,至少梁山作为一个独立的分公司还继续存在了一段时间,没有拆分他们。但总公司不拆分他们是有所图的,让他们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开拓新市场,最后在强行吞并另一家民营公司——方腊时,本钱输得所剩无几了,这时候原公司的老总、副总只能被总公司任意处置了。——还是燕青等人聪明,拿着自己的红利,找个地方去养老。
这个结果宋江应该能想到,因为原来别的公司被梁山收购后,那些公司的老板照样被他夺去了发言权。“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规矩总是打破不了的,在朝廷和在江湖没有什么区别。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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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失败的生意人
——闲看《水浒》之二十六

“男盗女娼”是中国人最瞧不起的职业,然而这两种职业却是无比的古老,过去、现在乃至将来可能都会存在。人们在鄙视这两种职业的同时,暗含着承认它们也是一种买卖,无非是特殊的买卖。一则是皮肉生意,一则是刀口舔血的买卖,它们的共同点是:都在出卖人类最基本也是最后的资源——身体和生命,也就是说用肉体和命博钱,而当强盗因为还对别人的生命和财产威胁很大,因而也是一种高风险职业。所以,对大多数人而言,不到无路可逃的时候,是不会从事这两种职业——天生的强盗和****总是少而又少。但如果在一个不太正常的社会里,一些人发现从事正常的职业,其风险和成本也高到自己难以承受,而且收益很小难以维持自己生活的需要,那么就会很容易下海和上山,作妓女或强盗。
我在上文已经谈到,《水浒》所描写的北宋晚年,社会商品流动规模大、速度快,市面繁荣市井阶层壮大,从事非农业职业的人多于其他朝代。但是不能因此认定宋代已是一个重商社会而非以农立国的社会。因为宋代社会的基本结构没有改变,王朝在政治制度、法律等方面并没有根本的改变,刺激和鼓励工商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和制度保障并没有建立。从事工商业还是老百姓失去土地后不得以的谋生手段,工商业的风险远远大于农业,通过工商业致富往往不能走正常的渠道。
《水浒》中的生意人有三类,但都是失败的或是不正常的。
第一类是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家,我在前文已经提到过。有十几名雇工、开着肉铺的镇关西,在清河县开生药铺的西门庆和北京城里的首府卢俊义大员外。他们不能通过正常纳税获得政府的法律保障和安全服务以及正常主张自己的政治权利,而使必须通过贿赂官员才能获得安全感,从做买卖的“准入”到经营的扩大,不是依法办事而是买通掌握公权力的官员。他们往往激起民愤,容易被仇视,他们在这种畸形的商业环境中也容易忘乎所以,最后被暴力收拾;而卢俊义这种大企业家中的遵纪守法的另类,一方面被强盗觊觎财富,一方面又惹怒了官场,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收拾他。
第二类是李小二、唐牛儿、郓哥、武大郎这样做小买卖的人。萧瀚先生对他们亦有论述,得出的结论是在那个时代勤劳和诚信是难以致富的。他们是一群普普通通、处于最底层的草民。无祖荫无田地身无长技,唯一可以依赖的是自己起早贪黑地劳作,即便如此还要应付衙役们的敲诈和流氓们的勒索,能够吃饱穿暖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李小二原来是东京城里的酒店服务生,因为太穷,“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被捉住了,要送官司问罪;又得林冲主张陪话,救了他,免送官司;又与他赔了些钱财,方得脱免。”后来他拿着林冲送的盘缠来到沧州,入赘给一个店家,最后继承了这家小酒店。年轻人犯这种小偷小摸的错误,却被送到官府要问罪——如果这样,没有后台的李小二免不了刺上金印流配他乡,他的一辈子也就毁了,梁山又多个预备役战士。林冲的出手相救可看出他的同情心,而这个曾犯过错误的小二恪守了知恩图报的人生准则,他的品德不知比知书达礼却出卖朋友的陆虞侯们,比盘踞高位却残害百姓的高太尉们要好多少倍。他们夫妻不但为林冲浆洗衣服,让流配他乡的林冲感觉到一丝人间的温暖,更重要的是他们处处把恩人的安危放在心里,及时识破了陆虞侯的阴谋,救了林冲一命。唐牛儿和郓哥属于那些机灵的生意人,年轻心气较高、有些贪小便宜但本质上不坏。卖醪糟的唐牛儿对张文远和阎婆惜通奸很是不平,前去为被阎婆缠住的宋江解围希望得几串赏钱,可莫名其妙地卷入人命官司。宋江杀人潜逃后,知县却把他“且叫取一面枷来订了,禁在牢里。”为了开脱宋押司硬是要把他做替罪羊。郓哥也是个典型的市井小生意人。知道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希望去找西门庆,敲三五十个钱,养活老爹,却被王婆赶出来,最后他把“秘密”告诉了大郎。而卖炊饼的武大郎是最冤的,长相、本事、胆量都不行,阴差阳错有了一个漂亮的老婆,自己像心肝宝贝一样哄者她养着她,可这种爱不但没有得到回报,反而遭来了杀身之祸。这些做小买卖的人,只是些路边的草芥和蚂蚁,谁一出脚就可以踏死他们,他们没有任何的保障,惟有苟活于人世间。
第三类生意人就是梁山上原来开酒店、做贩运的“好汉”们。开酒店的有张青、孙二娘夫妇,李立,朱贵,孙新、顾大嫂夫妇等人。他们做的都是非正常买卖,全是开的“黑店”。有的是将麻药将客人放翻,然后杀死做成人肉包子,钱财则被洗劫一空,真是毛骨悚然。他们这种酒店特点是交通方便但规模小。因为规模小赚钱难,于是选择了这种方式,我疑惑就算当时交通信息不便,但那么多人平白无故地被害死,他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谋财害命勾当,不是占山为王也不是流窜作案,而是坐商,有关部门难道一点都不知情?大概他们把当地官府买通了。有的人是开酒店为幌子,主要是开赌庄。——老老实实地开饭店,赚钱委实不易。现在也有许多人在国道旁边开饭店,做杀人谋财的勾当自然很少了,毕竟现在的侦缉水平高多了,人平白无故地蒸发总不是件容易对付过去的事,但和开长途客车的司机勾结,强迫客人来店里消费,且饮食质量极差而价格贵得离谱,客人不敢说过不字;要么容留妇女卖淫赚取大钱或者开地下赌馆。他们要把生意长久做下去,不打点好当地有关部门恐怕不行。
梁山上的另一类生意人就是从事贩运等买卖,亏了本便上山为寇。原清风山三个头领都是买卖或手艺人出身。燕顺因贩马羊亏了本钱,流落在绿林打劫;王英是押车的雇员,见财起意杀死了雇主,郑天寿是手艺人,以打银为生。吕方贩卖生药亏了本,不能回乡。郭盛贩卖水银,黄河里遭风翻了船,回乡不得。两人都做了强盗。曹正原是个屠宰户,他可没有镇关西那样的好运气,从家乡的财主借了五千贯钱到山东做买卖,折了本钱,估计借的是高利贷,回家还不起债,便落了草。石秀从金陵来蓟州贩卖养马折了本钱,回不了家流落当地靠卖柴为生,最后遇见了杨雄,帮助他开了个屠宰铺。杜兴做买卖到蓟州打死了同伙。童威、童猛兄弟则是贩卖私盐的。张顺是个“渔霸”,浔阳江的渔户没有他的允许不能擅自卖鱼,以此来控制当地的水产品市场,这也是他和李逵产生冲突的直接原因。此外还有卖膏药兼卖艺的薛永、李忠等人。
从这些生意人可以看出,当时想致富要么学孙二娘那样开“黑店”,或学顾大嫂夫妇、施恩那样搞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要么像张氏兄弟和童氏兄弟那样垄断市场或走私。干这样的买卖,必须有背景,要么是“黑老大”,和官府打得火热,别人不敢惹;要么直接有官府撑腰,如施恩父亲是节级,孙新哥哥孙立是州里的兵马统制。这样的买卖本身就有违法犯罪的嫌疑,离直接做强盗只有半步之遥。而其余的人做闯州走府的长途贩卖,风险很大。当时没有现代商业活动的风险防范机制和现代金融制度。做买卖的资金要么是自己全部的家产,要么是民间的高利贷,又没有保险制度,一旦亏本,个人的生存都会出现问题,家里如果没有田地做生活的保障,那么去犯罪往往是必然的选择。而在商业活动中缺乏起码的民商法规做调节,买卖完全靠民间的信用和习惯法来做,风险难以预料,解决生意上的纠纷也往往如此,杜兴打死合伙人大概也是因为出现了纠纷,他选择了暴力解决。再加上治安不好,住孙二娘们开的客店,坐张横们的渡船,雇王英这样的伙计,风险就更大了。
不独《水浒》,翻看《三言二拍》和晋商的经营史,我们会发现,古代去异乡经商是一种非常冒险的活动,不但拿着自家的财产,甚至拿着自家的性命去赌博,离家之前妻妾相送如生离死别。因为种种风险,私人的镖局盛行,也是因为这种风险,做买卖的人往往自身具备一定的武艺,用以防身。我们看到水浒落草的生意人,几乎都有些武艺,这是他们经商抵抗风险必备的本钱,反过来又成为他们当强盗的必备本钱。但这种为做买卖防身的武艺毕竟有些业余,和林冲、花荣、秦明、呼延灼、徐宁这些职业武官相比,还是差了一筹。他们一同当了职业强盗,这些生意人大多在七十二地煞之列,而那些职业武官都进了三十六天罡。这些失败的生意人,落草也不能成为一流强盗。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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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宋江的“反诗”说文字狱
——闲看水浒之二十七

学术界公认《水浒》成书在元末明初。而在宋代晚期,宋江等三十六人纵横河朔的故事已经在民间流传,元代已有人编写宋江等人的杂剧,在戏台上演。施耐庵等人根据民间传说,进一步整理、润色、创作而成《水浒传》的结论,应当说是没有多大问题的。那么,《水浒》中一些场景描写,一些社会背景的描述是忠实于宋代的历史状况,还是作者据元明之际的社会现实加工而成的?或者两种状况都有?
宋江在杀阎婆惜后,通过运动官司已经被从轻发落,刺配江州。他最终被判处斩首而被晁盖等人劫了法场,上了梁山的根本原因是浔阳江头题写反诗。蔡九知府等人判处其斩首并未涉及到前罪,——杀阎已被处罚,看来一事不二理之原则当时似乎也有。那么单就题写反诗这一情节,宋江是因言获罪,他遭遇到典型的“文字狱”。历史上宋江因为“文字狱”而上梁山的到底是否为事实,今已难以考证,宋代的《宣和遗事》已有《宋江杀阎婆惜题诗于壁》,那么宋江获罪是因为“杀阎”还是“题诗”呢?而《水浒》中已经把两个情节完全分开,历史上读书人因言获罪的事例举不胜举,因此施公将此情节作为宋江最终落草的直接原因,是很有典型性的。
我们今天将宋江的一首《西江月》,一首七绝来做文本分析,这无非是一个有抱负的能吏,遭遇人生的打击,发泄满腹牢骚和怨恨,表示了对社会不满,对他曾效忠的大宋王朝不满,但罪不致死。这要是在西方国家,完完全全是个言论自言的问题。
“自幼曾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
他时若逐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两首诗词还不如黄巢“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起开”那样直白。《西江月》前六句叙述自己空有权谋、壮志不酬而虎落平阳的境遇。后两句是在发泄不满,可是“报怨仇”和“血染”没有特指,不是说要杀掉大宋皇帝取而代之,也不是说要杀死江州的官员。他说的“血染”无非是对自己流配所表达的愤怒之情,就像某些妄人受了欺负,不服气地说:“老子将来发达了,江你们全部杀掉”一样。宋江没有“血染浔阳江口”的任何行动,包括纠集团伙、准备武器等等,完全是酒后思想的流露,但思想怎能有罪?“敢笑黄巢不丈夫”也是一种艺术手法,用典。也许可以说宋江佩服犯贼黄巢,有学习黄巢的意愿,但也仅仅是意愿而已,据此就判定宋江要推翻现政权,要行凶杀人完全是凭判案官员的主观意志的陷害。
宋代的文字狱不若明代残酷,因此蔡九当初并不当回事,“量这个配军,做得甚么!”当黄文炳将宋江和童谣联系起来,昏庸的蔡九才警觉起来。立功心切的他管宋江有没有犯罪的事实,本知府说你犯罪你就是犯罪。那个时代,王朝鼓励这种“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司法惯例。这种惯例促使大小官吏为了立功为了升迁,千方百计地找百姓谋反的种种迹象,然后将一切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而“扼杀”的手法是否合法是否人道就不重要了。这种“陷民于罪”的做法往往结果是“驱民为寇”。因而我们看到在将宋江打**牢前,不需要官方举证,用刑讯逼供,让其承认自己写反诗就够了。在这场官司里面,蔡九既是法官,也是公诉人,宋江没有任何可以申辩的机会。在将宋江斩首的犯由牌上写道:“江州犯人一名,宋江,故吟反诗,妄连妖言,结连梁山泊强寇,律斩。”吟反诗获罪是文字狱,妄连妖言是主观臆断,京城的小孩唱歌谣说一个叫宋江的人“纵横三十六,播乱在山东。”关我鸟事?你又没有证据证明是我故意散布的。如果照这个逻辑,我编一个歌谣,说什么“草下大祭祀,身居在东京;门徒遍天下,要扛赵家鼎。”里面暗含着蔡京篡位的意思,让孩子们传唱,是不是得将蔡京砍头?这种“妄连”不是宋江本人,正是蔡九等人。至于和梁山强寇结连,是戴宗传假信事发后的事情,可在此之前,宋江已进了死囚牢。
中国2000余年的帝制社会中,言论的禁锢是越来越紧,文字狱也越来越严酷。而且在一个越是开放越是强大越是自信的王朝,言论越是自由。汉代的史马迁因给李陵说情被割掉睾丸,将性欲转变为创作欲望,愤而做《史记》,里面有许多对汉高祖和汉武帝不恭敬的言语,而且对高祖的死对头项羽评价很高;李隆基爬灰,搞了自己的儿媳妇杨太真,这可是大唐王朝的A级国家机密,可白居易那厮竟将这段臭事编成歌谣,传唱宇内,说什么:“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说什么“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礼部不但没有发文天下,禁止炒作这首诗歌,而且当时的皇帝看了后,还很欣赏白居易的才华,白居易悠哉游哉享尽富贵。要是搁在明清,太史公和白香山肯定被杀头,说不定还要株连九族。
宋代重文治,宋太祖曾立誓碑不杀一个文人,并让后代子孙即位前必须来这碑前发毒誓。但宋代比起汉唐,言论的口还是收紧了。宋代面对着强大的辽国和悍勇的西夏,没有汉唐的大气魄,于是更要强调中央集权,强调地方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调有一个利于稳定的舆论环境。因此出现一些“文字狱”,最有名的当属苏东坡的“乌台诗案” 。
元丰二年,苏轼因对王安石新法不满,被贬至湖州,按当时的规矩向皇帝上表称谢,里面有:“知其生不逢时,难以追陪新进;查其老不生事,或可牧养小民”等句。朝中章惇、蔡确等人指责苏轼以“谢表”为名行讥讽朝廷之实,发泄对“新法”的不满,请求对他加以严办。——这章惇原是苏轼的同年兼朋友,大概因为嫉妒苏的才气,变成了陆虞侯那样的人。
御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黄文炳”,举东坡的《杭州纪事诗》作为证据,攻击他“玩弄朝廷,讥嘲国家大事”,还从他的其他诗文断章取义来定罪,如:“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本来苏轼自谦读书很多但对治国的“律”不熟悉,无法辅佐皇帝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这种用法已有成例,杜甫就说过:“致君尧舜上”。“黄文炳”们指控苏轼讽刺皇帝没能力教导、监督官吏;又如“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说他是指责兴修水利的这项措施不对。于是朝廷便将苏轼免职逮捕下狱,押送京城交御史台审讯。此时,写《梦溪笔谈》的沈括又出来告密,说苏轼诗作有讥讽朝政之意,章惇等人便以苏轼歌咏桧树的两句:“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蜇龙知。”“黄文炳”们攻击说:“皇帝如飞龙在天,苏轼却要向九泉之下寻蜇龙,不臣莫过于此!”这指控几乎要了苏轼的命,“乌台诗案”牵连苏轼三十多位亲友,涉及他一百多首诗词。
苏东坡在狱中饱受凌辱与体罚,和他同时下狱的官员后来回忆,苏东坡被殴打时的哀号整个监狱都能听到。豁达的东坡以为这次死定了,写下了两首绝命诗给弟弟苏辙,实为托孤: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今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额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应在浙江西。”
残酷的文字狱让学通儒释道的大才东坡也有“心似鹿”、“命如鸡”的恐惧感。
诗写罢,狱吏按惯例,将诗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读到苏轼的这两首绝命诗,不禁为他的不世出的才华折服。加上当朝多人为苏轼求情,被东坡攻击过的王安石也劝神宗说:圣朝不宜诛名士。——凭王安石这种胸襟,千年后都值得后人崇敬。神宗遂下令对苏轼从轻发落,贬其为黄州团练副使。这发誓不再胡说八道的老小子到了黄州,又难改积习,在诗中冷嘲热讽。他在《初到黄州》中写道:
“自笑平生为口忙,老来事业转荒唐。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逐客不妨员外置,诗人例做水曹郎。只惭无补丝毫事,尚费官家压酒囊。”
东坡贬黄州,朝廷规定他“不得签书公事”,即没有签字权,是个虚职。宋代的官员俸禄分两种,一是给现钱,二是给实物来折算。东坡得了许多官家卖酒退回的酒袋子,好比现在一些皮鞋厂年底用皮鞋折算工资发给工人一样。东坡对这两项有些不满。他保住了一条命,而且享受这军分区副司令员的待遇,该知足了,让他生活在“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代试一试,不被“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永世不得翻身”才怪呢,哪还会有闲情逸致去发明“东坡肉”,写《前后赤壁赋》。
宋江没有东坡的名气,也没有功名,他的生死一个小小的知府就能决定了,所以他也就没有东坡的好运气了,只等待他的晁盖哥哥来救命。
《水浒》成书时的明初,朱元璋那个流浪汉做了皇帝,出身低微的他克服不了那种自卑情结,把文字狱搞得“前无古人”,——当然老朱再牛,他也没想到自己在“文字狱”方面并未做到“后无来者”。
被“文字狱”搞死的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说到:“虽然大明律上并没有这一条,说是对皇帝文字有许多禁忌,违犯了就得杀头,但是,在明初,百无是处的文人,却为了几个方块字,不知道被屠杀了多少人,被毁灭了多少家族。”这种法外之“法”最可怕,因为他没给大家一个标准,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完全靠制造一种恐怖让人们自我审查,可自我审查也有把握不住的时候,一不小心就犯了“诽谤君上”这个口袋罪,等待的就是杀头抄家。人们只能噤若寒蝉,天下文人万马齐喑,思想文化空前倒退,民族的创新能力受到毁灭性打击。官员谢表中有“作则垂宪”、“圣德作则”之类的马屁话,因为被朱元璋怀疑讽刺他“做贼”,一律处死。翰林高启诗中有“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因为被怀疑泄漏了宫禁中宫女偷情的机密,也被找个理由杀了头。
中国人读《水浒》,对题反诗而被判处死刑往往并没有更多的惊奇,因为对于这种文字的禁忌,对于因言获罪,我们的百姓越来越习惯了。
在“文革”刚刚结束时,两个“凡是”的大旗依然高举。我们公社的书记和卫生院一位女医生有一腿,搞得全公社妇孺皆知。我的一位当大队民兵营长的本家叔叔,去公社开会,蹲在厕所里手痒,随手用笔在厕所里大书:“某书记和某某医生胡搞。”这段厕所文学被某书记知道后,立即作为重大反革命事件来对待,把那天来开会的所有人召集一起对笔迹,我那位可怜的叔叔被查出来了,立即扔到黑屋里,开除党籍免掉职务不给吃饭要求日夜写检讨。搞得他几乎崩溃,后来家属托人说情送礼才得以解脱。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从此变得唯唯诺诺。一个小小的公社书记,在宋江那个年代根本不入品,顶多和宋押司一样是个小吏,可竟然有这样的威风。——在帝制社会,文字的禁忌往往只针对皇帝和皇族,范围有限,民间讽刺当地官员的文字歌谣不少。而后来当禁忌针对特定的组织时,范围就广了,因为声称能代表某组织的人太多,你无意之中也许就“题写了反诗”。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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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悟空的顽童性格
——闲看水浒之二十八

李逵和悟空是两个具有顽童性格的男人。尽管李逵招安后被授予镇江润州都统制的官职,悟空修炼成斗战胜佛,但他们对官职的态度更多是近乎于儿童玩家家的态度,满足自己一种心理上的征服欲大于对官职所带来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益的期望。
《水浒》中《燕青智扑擎天柱 李逵寿张乔坐衙》看似闲笔,实则写出了李逵的一种“顽童”性格,也许有人说,政治场就是一种秀场,做官更多的是作秀。但大多数官员作秀的目的是有着很现实的政治经济诉求的,而李逵跑到寿张县衙,更多是为了好玩。
李逵进了县衙的堂屋,吓跑了县令。他自己“扭开锁,取出幞头,插上展角,将来戴了,把绿袍公服穿上,把角带系了,再寻皂靴,换了麻鞋,拿着槐筒,走出厅前,大叫道:‘吏典人等都来参见!’”这位只爱喝酒吃肉杀人的铁牛哥这次倒是态度温和,没有给各位吏员动蛮,而是让他们当了一回群众演员,自己狠狠的过了一把当官的瘾。让两人乔装因斗殴前来告状,在这场游戏逼真的外表下,李逵的“判决”显露出游戏的本色,他根本不管判断寻常民事纠纷的起码常识,而是用自己的强盗逻辑来断案,“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而且他穿着官服,一直跑到了忠义堂前,引起兄弟们的哄堂大笑。
美猴王跑到天庭要官也更像一场胡闹。他对天庭官职的好坏大小根本没什么了解,作为一个从最基层混出来的人,突然有点本事,觉得有个官职才是对自己地位的认可。——这个官职究竟能做些什么能控制多少公共资源倒不是很重要的。他先被骗了作了“弼马温”,这个官职有没有油水,能否管多少实质的事务,他一无所知,只图一个名声。开始他毫不嫌弃,好似一个民间精英刚被重用时,兢兢业业将马喂得膘肥体壮,可当他知道“弼马温”只是一个未入流小官,便大怒道:“这般藐视老孙!老孙在那花果山,称王称祖,怎么哄我来替他养马?养马者,乃后生小辈,下贱之役,岂是待我的?不做他!不做他!我将去也!”美猴王的愤怒并非因为他养马这件“贱业”,如果这样他开始就不会把马养得那样好,他所气愤的是“藐视”他,没有满足他做大官的“虚荣”。所以自己敢称“齐天大圣”,就像乡下一个小饭馆挂着“环球大酒店”的招牌一样,自我满足一下。故而天庭为了安抚他,就坡下驴,再骗他一把,干脆封他一个不管事的“齐天大圣”,像妈妈一样,哄自己的小孩说他画的画世上最好看,唱的歌世上最好听。满足其游戏的心理,让他别哭别嚷。
李逵作为赤诚、直率之人却有一些可爱的“狡猾”,他这种“狡猾”正像一个和大人玩心眼的顽童。如宋江这种真正爱用权谋的人,小事上显得异常大度豪爽,而李逵这样的顽童,大事上坦坦荡荡,小事上常常施点可爱的小手腕。江州初见宋江,为了赌博撒谎说自己有一锭十两的整银想换成零钱,宋江将十两银子送他,他毫不推辞大方地拿走,可从此成为任宋江驱使的得力干将。和戴宗一起请公孙胜时,戴宗告诫他必须素食,他偷偷地跑到外面吃牛肉喝酒,还以为瞒过了戴宗。被罗真人用法术弄到官府大狱中,自称是罗真人的徒弟,骗来监狱的牢子用酒肉孝敬。脱离牢狱后,饱受痛殴的他不但不气恼,反而和戴宗吹嘘自己骗牢子酒肉的“丰功伟绩”,大有小儿得饼之乐。
李逵、悟空一味地喜欢打打杀杀,好像缺少男人一些正常的欲望,我觉得是因为他们的本领是成人的甚至超过成人,而他们的心理却是顽童的。如此我们才能理解他们的种种行为。
李逵和戴宗一起去请公孙胜出山,公孙的师父罗真人不愿徒弟在去做强盗,不答应戴、李的请求。李逵想到的就是杀死这个道人,绝了公孙胜的退路,就如摔死小衙内逼迫朱仝上山一样。晚上他偷进真人练功的房间,一斧头砍下去,“李逵看时,流出白血来。”——铁牛砍道的是真人的一个葫芦。铁牛自以为得计,笑道:“眼见这贼道是童男子身,颐养得元阳真气不曾走泄,正没半点的红。”金圣叹在评点此语时说:“因此文,忽然想起李大哥亦是童子身,不尔,教他何处破身尔。”悟空和李逵一样,似乎没有半点男人的正常欲望,对女色没有兴趣,两人不是太监,何故?唯一的解释是二人还不具备正常的男人性心理。一个男孩,在度过6岁前的混沌时期后,有一段是懂非懂的岁月,这段岁月大概是7岁至12岁情窦初开之前,男孩们往往将与异性的亲近看成耻辱,小伙伴们常联合“打击”那些和女同学关系不错的男孩。就是对动物的交合,这个时期的顽童也爱捣蛋、阻挠。如看到狗、牛交合在一起,顽童们非得将它们拆散,才觉得痛快。
有人说过悟空又同性恋倾向,不然为何对女妖、女王们诱惑师父那样痛恨?其实考虑到悟空的顽童性格,就可以解释了。顽童们不能理解大人正常的男女性感需要,而对自己心理上依靠的父、兄所表露出对女性的关心爱护,有种天然的嫉妒。当唐僧表示出对美女妖怪的同情时,猴子便奚落师父凡心动了,不如早早分家得了。用师父最忌讳的一点“和尚动凡心”来嘲笑唐僧,就是担心唐僧真的“动了凡心”。李逵对宋江的态度和悟空对唐僧一样。梁山人俘虏了扈三娘,送到宋太公住处,让仆人好生照料。铁牛和其他人都以为宋大哥要自己享受,那些心理成熟的强盗很是理解大哥的这点正常需要,可李逵却愤愤不平。当三打祝家庄,李逵将扈家一们老幼,全部杀光后,被宋江责备。李逵说宋江:“你又不曾和他妹子成亲,便又思量阿舅、丈人。”当一伙强盗冒名顶替宋江,将刘太公的女儿抢做压寨夫人,李逵立刻信以为真。他的理由是:“我见他在东京时,兀自恋着唱的李师师不肯放,不是他是谁?”而且直接呵斥宋江:“哥哥,你说甚么鸟闲话!山寨里都是你手下的人,护你的多,那里不藏过了!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自己不喜欢女色,也痛恨别人尤其是自己信赖的人喜欢女色,完全是个蛮横不讲理的小男孩。
但悟空和李逵生理上已经是个健壮的男人,那么二人那样多的荷尔蒙如何发泄?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人。杀人杀得越多,杀人的场面越血淋淋,他们越有快感。用杀人欲代替性欲。大多儿童都有种破坏欲,将小动物弄死,将花呀、草呀掐断,便觉得很快乐。他们在成长中,由于接受成人世界的教育,也由于有更多人世间诱惑,他们心中的兽性便一点点收敛,变成了循规蹈矩的成年人。因此大人对不服管教、四处惹祸的愣头青,采取的办法往往是:给他娶房媳妇,套上笼头。——在情感的慰籍下,将金刚化成绕指柔,在温柔乡里消融那些个造反精神。李逵、悟空以及那吒,刚出江湖都是一片天真烂漫,杀人对他们而言,是最高享受。那吒闹海,将龙宫太子抽筋剥皮,悟空看到自己金箍棒下面死伤的妖怪,哈哈大笑。李逵更不用说了,每每听说要去杀人,便异常兴奋,“我两把板斧许久不曾发市,在角落里听了,很是高兴。”在狄太公家,捉住了正在房里幽会的狄小姐和其恋人王小二,把两人的头砍下来,“再提婆娘尸首和汉子身尸相并,李逵道:‘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就解下半截衣裳,拿起双斧,看着两个死尸,一上一下,恰似发擂的乱剁了一阵。”我想,李逵在杀人中绝对高潮迭起,其快感不亚于性快感。
解析了李逵、悟空乃至那吒这种顽童性格,我们也许可将他们杀人放火的行为和未成年人犯罪联系在一起。未成人犯罪之所以和成年人犯罪有着不同的特点,原因是他们的心理决定他们的犯罪动机在成年人看来,往往不可理解。成年人犯罪往往出于正常人的一些欲望。如金钱、美色、复仇等等,且大多成年人犯罪前会对犯罪收益和犯罪风险做一番考虑,而未成年人有时不知道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也不知犯罪的后果。为了一点点小事甚至好玩就犯罪。李逵每次杀人,脑中根本没有“风险”二字。年轻时在山东老乡打死了人逃了出来。自跟了宋公明后,每次杀人时必定光着膀子,奋勇向前。——他的这种杀人行为已不是为了具体的世俗利益,而是一种行为艺术。
由于李逵、悟空处在是懂非懂的顽童年龄,他们对政治理解也往往是一知半解,甚至天真得滑稽,但这种天真中却往往包含最简单的常识。悟空将天庭的游戏规则看得和他的花果山一样简单直接,根本不在乎天庭复杂的人事关系和种种派系。而李逵对宋江的权谋不能理解,常常实话实说,戳到宋大哥的痛处。当卢俊义生擒了史文恭后,宋江假装依照晁盖的遗言,将头把交椅让出。两人在推辞时,李逵大叫:“哥哥偏不直性!前日肯坐,坐了今日,又让别人。这把鸟交椅便真个是金子做的?只管让来让去!不要讨我杀将来。”“若是哥哥做个皇帝,卢员外做个丞相,我们今日都住在金殿里,也值得这般鸟乱。无过只是水泊子里做个强盗,不如仍旧了吧。”真是童言无忌,羞杀宋江等人。
对这种人的控制就像对小男孩一样,玩具和皮鞭同时预备。如来和观音用五指山、紧箍咒和取经成名的诱惑控制了孙猴子;宋江用小惠和所谓的兄弟义气笼络住李逵,再通过戴宗让他吃吃苦头,心生忌惮,为宋江效劳,最后一杯毒酒打发这个顽童。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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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忠臣黄文炳之死的警示
——闲看水浒之二十九

告发宋江题写反诗的黄文炳也许不是个好人,但他是一位忠臣。一个为大宋王朝尽忠的人却得不到他所效忠的政府保护,全家被灭门。这是黄文炳的悲剧,也是大宋王朝的悲剧,尽心尽力忠于王事之臣没有保障,这个王朝的命运就可想而知。
《水浒》所描写的大宋王朝,其所属官吏大致上有四种:
第一种如林冲那样“朴忠”之人。能力超群,为人忠厚,行事端正,勤勉于王事。但这种出污泥而不染的职业军官,为那个朝廷、那个官场所不容,只能雪夜上梁山。
第二种如宋江这样的能吏。依然是能力超群,又长于权谋。但看到了王朝的种种弊病和未来的命运。替朝廷打工完全是为了自己有机会寻租,自己利用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广交黑白两道人士,为自己早找退路。对王朝而言,这些人早就“身在曹营心在汉”,对王朝的律法都是敷衍了事,毫无内心的尊重与敬畏,甚至与“反贼”们暗通款曲,如果他们反戈一击,杀伤力最大。
第三种如蔡九、高廉这样占据要津的官吏。他们大多无能无德,唯一会做的事情是奉承巴结上宪,欺压敲诈百姓与下属。他们惹起了沸腾的民怨,他们为王朝制造种种仇恨。但由于他们大多“根正苗红”,在朝廷有强大的靠山,他们的贪污腐败行为只要玩得巧妙,大多不会给他们带来处分,甚至会青云直上。这类官员和林冲等类官员是天生的敌人,他们必须将林冲这样的“干净”官员排挤掉,才能为所欲为。和宋江这类官员既有共同利益,又有种种矛盾。他们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蔡九这样的官需要宋江这样的吏办事,宋江这样的吏需要借重蔡九等官员的权势。但由于宋江等小吏有能力无靠山,只能为混蛋官员屈身做吏,因此内心是十分瞧不起和反感蔡九这些昏官的,因此有机会就会哄骗、利用他们。蔡九们让皇帝做“冤大头”,宋江们就让蔡九们做“冤大头。”
第四种官员就如黄文炳。他们寒窗苦读出身,有学识也有能力,在官场这个大酱缸中,为了找到晋身之道,一方面勤恳地为朝廷办事,另一方面牺牲自己的自尊,扭曲自己的人格,让自己的品行污染得和官场一种颜色。因此对百姓而言他是坏蛋,对朝廷而言却是忠臣。由于没有蔡太师这样的父亲,高太尉这样的兄长。在官场他们有先天的不足,只能厚颜去攀附蔡太师这样的大树。但这种攀附来的关系是不牢靠的,大官们也只是利用他们办事,未必把他们看成嫡系。而一般百姓和有良心的官员却不齿其为人,不愿和他们为伍。这样的官员是属“蝙蝠”的,上庙堂无门,下江湖无路。因此我觉得,像黄文炳这样的官员很可怜。
黄文炳是一个在闲通判。在宋代,通判是知州的属官,大概相当于副州长这个级别,算个中级官员。但在帝制时代,主官和副官的级别只差一点,权力却有天壤之别。做通判的大多是科举出身,通过任通判处理各种公务的历炼,然后一步步升为主官。苏东坡中进士后,开始做过数任通判,后来熬到知州。黄文炳怎样被罢免实缺,赋闲在家,书中未做交代。但我想不外乎这几个原因:一是因为贪污受贿,在帝制时代,“千里做官只为财”,因贪污事发一般是因为政治斗争,这点成为政敌攻击的“阿喀琉斯足跟”。其二是办事不利得罪上司,被整下来了。第三是和同事关系太差,得罪的人太多,无法容身。但根本原因是没有硬高山,如有蔡京、高俅那样的靠山,贪墨就不是毛病了,上司也不敢整他,出了事故平调到异地做官就行了,同事们那就更奈何他不得。
罢官回家的黄文炳只能住在无为军这样“野去处”,而不是在通省大衢,哥哥也只是个土财主。过江去探望蔡九,因为蔡九家摆公宴而不敢进去,可知他根本进不了蔡九这些“公子党”的圈子。作为这样一个寒窗苦读出身,混了一官半职又被罢官的人,想走关系投门子起复,重新做官,应算是一种合理的期望。他总归是想在大宋王朝的体制内寻求一条出路,而不是像宋江等那样,暗中勾连梁山强寇,做好造反的准备。如果宋江都敢自夸“忠义”,黄文炳更是“愚忠”了。至于书中说他,“这人虽读经书,确是阿谀谄佞之徒,心地匾窄,只是嫉贤妒能,胜如己者害之,不如己者弄之,专在乡里害人。”这是施耐庵的道德评价,和是否忠于王朝的“大节”没有必然联系。历史上长于待人接物,仗义疏财的奸臣不乏其人。
看到宋江题写的诗词,一般的混蛋看不明白,而看得明白的人往往不在意,谁骂朝廷的娘,没准他还附和。可黄文炳希望起复的欲望太强烈,便抄下来去蔡九那里邀功。——看他向酒保借笔墨纸张抄写,又问清楚题诗的人模样,再吩咐酒保不要将墙壁上的诗词刮掉,以免证据灭失。——如此有条不紊,可见他真是个能干的官员。
在府衙听到蔡九叙述父亲蔡京信中所说的京城童谣和异常天象,他立即想到“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和题写反诗的“郓城宋江”是一人,两条不相干的证据一对照,便发现了重大问题。是何等的具有斗争经验和警惕性。时时刻刻观察舆情,时时刻刻警惕民间对朝廷不满的迹象。这样的官员,大宋太少了,有这么一个还赋闲在家,像蔡九那样的傻蛋,却起居八座,开府建牙。
宋江装疯卖傻,被黄文炳识破。
吴用等人伪造蔡京的假书信,亦被他识破。
他又建议蔡九将宋江、戴宗斩首于市,早除后患。
这种政治敏锐性,这种细致清醒而又当机立断的办事风格,显示他真是宋代文官制度培养出来十分合格的官员。作为王朝培养的官员,看到不寻常的舆情而熟视无睹,面对犯罪的破绽而不能识破,才是最大的失职。
对宋江而言,因题写反诗而被关进死囚牢,是因言获罪,是不折不扣的文字狱。
对黄文炳而言,朝廷既然将题写反诗视为“谋反”、“犯罪”,他及时侦破是为人臣的本份。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宋江、戴宗不被晁盖劫走而是顺利斩首,上报到朝廷,第一功臣肯定是蔡九,黄文炳顶多分一瓢羹。黄文炳依然得不到他应该得到的。
黄文炳在具体事务面前通达敏捷,但他只有小聪明,不具备大智慧。他没有看到他满怀希望的大宋王朝已是外强中干,身体各个器官已经失灵。宋江等官吏,甚至包括宿太尉这样的大官比他看得更远,对强盗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提供方便,根本不对朝廷抱太大的希望,口说“忠诚”,内怀小九九,反而两面讨好。因此黄文炳没想到堂堂的江州府官兵,在梁山贼寇面前不堪一击;更没想到蔡九办事会犯那样的低级错误,斩首私通梁山强寇的要犯,竟然事前不清场,不关闭城门,让梁山人回娘家似的从容进来劫法场;对法场一旦被劫的应急预案也不做,让劫了法场的人全身而退;对于黄文炳如此重要的举报人,也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果蔡九那个位置换上黄文炳去坐,这一切可能都不会发生。——黄文炳落入宋江之手后,也许在痛骂蔡九:“竖子不足与谋!”
黄文炳的哥哥黄文烨是个大善人,他对弟弟的作为很担忧,骂他说:“又做这等短命促掐的事!与你无干,何故定要害他?倘若有天理之时,报应只在眼前,却不是反遭其祸!”作为官员的黄文炳,主动揭发侦破宋江题写反诗、通贼的种种行为,却被“大善人”视为“害人”;蔡九、慕容这样的昏庸之官,位置却坐得很稳;而宋江、朱仝这样的官吏,为强盗通风报信、甚至私放盗贼的人却被民间尊为“义士”。大宋王朝在老百姓心中,形象何等的不堪!
宋江对黄文炳的报复是那样的残酷、那样的没有人性。害宋江的是大宋王朝,黄文炳只是大宋王朝这条大船上的一个螺丝钉,可宋江杀掉了黄文炳一家四五十号人,放火烧了人家的房子。当张顺把黄文炳抓到宋江面前时,黄文炳倒还是显出一个读书人的气节,说了句:“小人已知过失,只求早死!”他知道自己的过失恐怕不仅仅是多管朝廷的“闲事”吧,也许是后悔没看出自己所依靠的知府是那样无能,自己效忠的朝廷是那样的虚弱。对黄文炳这样忠于自己朝廷的能人,在西方也许会获得敌人的尊重。可宋江自称“忠于朝廷”的人却如此痛恨真正的忠臣。让李逵用尖刀,割黄文炳的肉,一点点在炭火上烧烤着下酒,将黄文炳的心肝做了醒酒汤。可在梁山后期,宋江俘虏了大奸臣高俅,反而对其待若贵宾。
如此看来,黄文炳是真小人,宋江是伪君子。真小人比伪君子可爱。
黄文炳最大的错误在于他太把朝廷当回事,太相信朝廷的能力。黄文炳之死的警示意义在于:为朝廷做事太认真不行,弄不好引火烧身,朝廷可不会真心保护你,蔡九这样的大官一有风吹草动早就跑得远远的,黄文炳死后,顶多让大宋王朝表彰一下,追认为某府知府而已,可老百姓却一点也不会同情你。所以呀,办朝廷的事,能糊弄就糊弄。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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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的买官与渎职
——闲看水浒之三十

    《水浒》中的职业军人落草为寇,各有不同的路径。后期的呼延灼、徐宁、关胜、孙立等人是在宋江的极力招揽下,半推半就。前期几位武官中,杨志落草的原因和家破人亡的林冲、包打不平的鲁智深不一样,他从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地划清与贼寇的界线,甭说泄漏国家机密的宋江没法和他相比,就是鲁达、武松这些公人,对国家的忠贞都不如他。
 杨志在北宋末年的乱世中,能时时警惕自己不同流合污的原因,除了职业军人的素养之外,他还有种家族的荣誉在激励和约束自己。他是“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从大宋开始,“杨家将”几乎是国家之柱石、朝廷之忠臣的代名词。他的祖先在无数的冤屈、陷害、征战与死亡中,都没有改变家族的忠贞传统,他自然不会随随便便做个不肖子孙。
 可是对外战争消停后,作为功勋盖世的杨门之后,他只能流落关西,而无数高俅那样的弄臣却手握权柄。即使这样杨志还是勤勉地办事,试图在体制内靠自己的能力一点点往上走。他应过武举,做到殿司制使官。他对人生道路的企盼和林冲一样中规中矩,无非靠一身武艺安身立命。可命运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先失陷了花石纲。——他的时乖运蹇,看似无数偶然促成,但仔细分析起来,却是那个黑白颠倒、奸佞当道的社会现实产生的必然结果。
 宋徽宗贪图享受,盖万岁山大征花石纲,不但搞得民怨沸腾,作为将门之后的杨志也深受其害。花石纲在黄河里给风打翻,掉进了水中。这本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如果有机会申诉,朝廷能查明真相,其过错大概是选择押送时对气候、水文条件判断有所失误而已,不至于逃到他处避难。可上面的大官是不会给你讲理的,否则就不会有水浒世界了。在流亡中他依然没有放弃对体制的幻想。罪过被赦免后,他想到了“跑官买官”——五尺热血男儿、功臣后裔、武艺高强的前制使也不得不走这条路。“今来收的一担儿钱物,待回东京去枢密院使用,再理会本身的勾当。”金圣叹为此评点道:“文臣升迁要钱使,至于武臣出身,亦要钱使,岂止为杨志痛哉!”此时的杨志,违背自己家族刚正的传统,主动去适应官场的潜规则。但即使这样因为没有靠山,他买官未能成功。
王伦为了找个本领不相上下的人制约林冲,热情主动地邀请杨志入伙,杨志不为所动,但决非表演宋江第一次被晁盖挽留在梁山,为表示自己的忠心和所谓的名节,拿一把刀要自杀那样的“秀”,而是非常艺术委婉地拒绝了王伦:“重蒙众头领如此带携,只是洒家有个亲眷,见在东京居住,前者官事连累了他,不曾酬谢得他,今日欲要投那里走一遭,望众头领还了洒家行李,如不肯还,杨志空手也去了。”连跑官的钱财可以不要,但决不屈身做贼,言语温和却态度坚决,话中无一字自表忠于朝廷,但耿耿忠心可昭日月。
可是,“将出那担儿内金银财物,买上告下,再要补殿司府制使职役。把许多东西都使尽了,方才得申文书,引去见殿帅高太尉。”钱花光了,官没谋成,反而被高太尉臭骂了一顿。——拿了钱不办事,此时大宋朝枢密院连潜规则都不讲了。前朝先烈的后代杨志碰到了高太尉这种不讲理的新权贵,他能有什么办法?杨志已经将全部家产赌在“谋官”上,可是输得干干净净,此时连生存都成问题。那么他剩下的生存赌资是什么呢?
此时,杨志对朝廷的怨恨更深了:“王伦劝俺,也见得是。只为洒家。只为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将父母遗体点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不想又吃了这一闪。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他最后只能去卖刀。杨志此时卖的不仅仅是一把宝刀,将出卖的是代表军人尊严和家族荣誉的象征。读杨志卖刀我不由得想起秦琼卖马,英雄落魄,将出卖他最珍爱的物品时,也在出售自己的理想与抱负。
即使是虎落平阳,碰到牛二这种地痞的纠缠,杨志依然表现出一种职业素质:忍让谦恭。牛二活该倒霉,将一个人逼到忍无可忍时,连兔子都会咬人,何况连日来饱受委屈的杨制使?牛二死不足惜,可惜是世代忠良的杨家后代,与体制渐行渐远了。
刺配到大名府后,蔡太师的女婿梁中书还算眼力不差,看出了杨志的价值。梁中书也不得不如此,大名府地处大宋北疆,是对付第一强敌辽国的最前线,完全靠一帮吹牛拍马的混蛋是不及事,任何一个当领导的人都需要两类部下,一类是会奉承自己,了解上峰心事的可人儿,否则当官就没有乐趣了;另一类是有本事能办事的人,因为要对付朝廷不能什么事都不干。
杨志接受了一项最艰巨的政治任务,为梁中书押送给蔡太师的生日礼物上京。当然现在看来,这女婿兼下属的送礼行为行为是私人事务,可在公权力私属化的王朝内,送礼自然也是最重要的公家事务。
有着丰富底层经验的杨志对完成这项任务的风险是有充分估计的,他对大宋朝廷在民间的威望与基层控制力也是清醒的。可笑的梁中书在前一年给老丈人的礼物被人劫了后,虽然明白要选个有能耐的押送官,可竟然提出在运送生辰纲的小车上,插上“敬贺太师生辰纲”的黄旗。这位镇守北疆的重臣天真得可以,他以为官场内吓人的名号能够吓住江湖上的盗贼。在官场内时间呆长的人,总有权力能包办一切的迷信。——别人认可你这种权力,你的权力就有用,如果人家压根儿不认可这种权力,再大的名号,哪怕把道君皇帝的圣旨搬出来,也许连吓鸟雀的稻草人都不如。
对于靠裙带关系上去的官员们的智慧,杨志恐怕只能心中嘲笑。他历数了途中的险恶:
“紫金山、二龙山、桃花山、伞盖山、黄泥冈、白沙坞、野云渡、赤松林,这几处都是强人出没得去处。”堂堂大宋太平世界,从大名府到首都,竟有这么多的坎。开始迷信权力的梁中书这回又迷信武力了,吩咐多派军校押送。杨志一语道出“天机”:“恩相便差一万人去,也不济事,这厮们一声听得强人来时,都是先走了。”千古官军,在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面前,很有战斗力,一碰到真正的强盗,大多如此。最后梁中书只得依照杨志的建议,让押送人员化装成生意人,悄悄地连夜往东京赶。
堂堂大宋地方政府办公事,却如做贼一样不敢声张;明明是政府军,却不敢穿戴官服,只得装成百姓。和政府关系越近,安全系数越小,对应当保境安民的朝廷来说,真是莫大的讽刺。梁中书也非完全信任杨志,他派了夫人的亲信奶公谢都管,并两个虞候,以押送夫人私人礼物为名,随途监视杨志。
杨志据理力争,甚至以撂挑子威胁,争来了他在押送队伍的指挥权,此非杨志贪权,而是他敬业的表现。深知路远途险,必须号令统一。饶是杨制使算无遗策,但作为一个配军出身的押送总指挥,那些梁中书的亲信是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当杨志催打军士快速通过危险地带时,谢都管显出了他的威风,他责骂杨志:“我在东京太师府里做奶公时,门下军官,见了无千无万,都向着我诺诺连声。不是我口贱,量你是个遭死的军人,相公可怜抬举你做个提辖,比得芥菜子大小的官职,直得恁地逞能!。。。。。。”高官身边的奴才,大多是这种口吻,他们以伺候权贵为荣,不要说是当奶公,就算替权贵舔疽,也是无比荣耀。当杨志说:“如今须不比太平时节。”便被忠实的奴才上纲上线:“你说这话,该剜口割舌,今日天下,怎地不太平?”在以说谎话为晋身之道的社会,说真话却是罪过。所有的人,包括高官、奴才和百姓,只有都掩耳盗铃,齐颂太平,似乎就真的太平了。要是做个说皇帝光屁股的小孩,不但不会给他糖果,可能真的会“剜口割舌”。
正是因为杨志有太师亲信制肘,他没有真正的权威,放松了警惕,使晁盖等人才有机可乘,失陷了生辰纲。生辰纲的失陷,杨志固然有渎职之过,可军汉的偷懒,奶公谢都管的横加干涉,都是重要原因。但有失陷花石纲后的遭遇,杨志知道回到大名府,他百口莫辨,甚至会有性命之忧,除了逃亡,他还能干什么呢?谢都管和军士便和天下做公的人一样,首先是撇清自己,那么也就顺理成章地订立攻守同盟,诬陷杨志和强人合伙劫了生辰纲。——诬人为匪者,人必为匪。 “杨志”这个姓名,非是作者随意为之。“杨”表明他不愿侮辱父母清白的原由,要延续忠心报国的家族传统。“志”则说明这是个志向远大的军人。但有国难报,有志难酬,杨志只得背离家族传统、违背自己的人生理想。
杨志两次办公差,是用自己的本事去赌前程;积攒全部财产去买官,是想用钱去赌前程;卖祖传的宝刀,是用家族最后的遗产来求生存。但是他都赌输了,只剩下一条路,用自己的生命去赌生存。
渎职以后,无法律救济渠道;花钱买官未成,潜规则也不给他提供补偿。在明暗两种规则都寻求不到公平时,落草是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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