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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3 20: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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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停产这么多的自行设计飞机呢?
1970 年 11 月,六院在西安召开厂,所领导干部会议。空军领导对正在研制中的歼9 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双 25 太小,双 28 太高,应该是双 26,即最大使用马赫数 2.6,静升限 26 公里,最大使用表速 1,300 公里每小时”。
根据这一新要求,歼9 原有布局均不能满足,最后选择了鸭式布局,腹部或两侧进气的方案。可是工作一段后发现,升限指标太高,发动机性能达不到,歼9 飞机的研制工作又可能搁浅。
1975 年 1 月 10 日,三机部以(75)三院字 8 号文“关于请求继续研制歼9 飞机的报告”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希望对歼 9 的指标作些调整,即最大马赫数 2.5-2.6,升限 23 公里,最大爬升率 220 米每秒,基本航程 2,000 公里,作战半径大于 600 公里。
1975 年 2 月 18 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国发(1975)34 号文,同意按调整后的指标继续研制歼9 飞机。
1975 年 12 月 23 日。国家计委,国务院国防工办以(75)工办字 395 号文批准三机部上报的歼9 飞机研制实施计划。同意零批试制 5 架,1980 年首架上天,1983 年设计定型。并原则上同意到 1983 年拨给研制费 4 亿元。
1976 年初。六一一所进一步调整了歼9 总体气动力布局和设计参数,形成歼9VI-II 方案,其特点是:鸭式布局,60 度三角翼。面积 50 平方米,鸭翼为 55 度三角翼,面积 2.58 平方米,固定安装角 3 度,机身长 18 米,两侧进气。进气道为二元可调节多波系混合压缩式。装一台 910 涡扇发动机,地面全加力静推力 12,400 公斤。装 205 雷达,探测距离 60-70 公里,跟踪距离 45-52 公里。带两枚 PL-4 拦射导弹,最大有效射程 8 公里,导引头截获距离 18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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